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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汇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9-22  

                        证券代码:300839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
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金碧华先生召集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发挥套期保值业务在公司生产经营中规避价格风险的功能,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等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主要原材料和产品均为石油化工下游产品,公司生产用原材料及产品的
价格与原油等石油化工商品价格波动密切相关,为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
险对冲功能,降低原油等石油化工商品价格波动风险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额度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单笔交易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开展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
见》;
         4、《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5、《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