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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汇股份: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2020-11-10  

                         证券代码:300839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11月2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2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兴路19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投资建设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同 日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投资建设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及轻烃
    1.00                                                      √
              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
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于2020年11月24日
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
为准,信函请注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
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石化经济开发区泰兴路1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
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
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尤丹红
    电话号码:0574-86369063
    传真号码:0574-86369063
    电子邮箱:bohui@bhpcc.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兴路199号
    (2)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
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9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39”,投票简称为“博汇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25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5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股东根据获取的服
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
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

公司)出席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

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

署的相关文件。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

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弃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编码                                                                            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                       √
        《关于投资建设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及轻
1.00                                                   √
        烃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
      重要提示: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

“√”的按废票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股东签名(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附件 3、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全称)

身份证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参会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电话、地址;

2、已填妥及签署的股东参会登记表,应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此股东参会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