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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汇股份: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4-26  

                          证券代码:300839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
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1 年度关联交易内容具体如下:
    (1)2021 年公司拟与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魁集团”)、
宁波文魁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设备”)及宁波正博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正博电子”)发生劳务服务、房屋租赁、商品交易等关联交易,关联交
易金额为人民币 300 万元以内。


    预计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交易事项                        关联公司              预计发生交易
                                                              金额(万元)
物业、食堂等服务费        文魁集团                            100
商品交易                      智能设备                            30
                              正博电子                            30
房屋租赁                      正博电子                            140

     (2)2021 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借款综合授信人民币 25 亿元,除公司自
身向银行提供担保外,同意公司向关联方申请由关联方向银行提供担保。预计 2021
年接受关联方担保明细如下:
                                          担保金额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事由          备注
                                          (亿元)
        文魁集团               本公司        15      银行贷款   最高额保证担保

     3、关联董事金碧华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
立意见。
     4、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夏
亚萍、金月明需回避表决。
     (二)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元)
正博电子                           水电费                 114,167.53
智能设备                           采购产品               205,234.34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租赁费(元)
            正博电子               房屋及建筑物           692,319.8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序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介绍                      关联关系
号
1    文魁集团       注册时间:1997 年 01 月 15 日               公司控股股东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
                 1818 号 1 幢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集团子公司的运营管理业
                 务及对外投资管理业务
                 注册时间:2015 年 08 月 24 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
                 注册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 1818 号
 2   智能设备                                                 曾控制的其他企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各类笔业、文具等的生产、
                                                              业
                 销售及制笔机械的贸易业务
                 注册时间:2004 年 4 月 30 日
                 注册地址: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陈家村         公司实际控制人
 3   正博电子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文具等产品的制造、加 控制的其他企业
                 工、批发

     2、2020 年度关联方财务指标数据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文魁集团           16775.18       9876.94        182.46            3453.65
智能设备           1855.23        256.19         1288.58           -188.31
正博电子           4903.35        644.83         344.85            2.45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遵循平等互
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
关联交易价格,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
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调剂使用与各关联方的具体交易金额,与各关联方确认具
体协议内容并办理协议签署等事宜,协议内容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进行的,有利于
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公
允,关联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
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
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将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易
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
发表如下认可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
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将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及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
需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
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原则将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
营活动需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