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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汇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长春)2021-04-26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0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的规定,诚信和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
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
    本人出席、列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 9 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9 次,实际出席
了 9 次,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
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
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出席了 2019 年度股东
大会,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议案,依据自
己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作出独立判断,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并就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汇总表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
2020 年 1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事会第二                                               同意
 月 13 日               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
               次会议

            第三届董
2020 年 2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事会第三
月5日
            次会议      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

            第 三 届 董 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同意
2020 年 2
            事 会 第 四 公司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
月 28 日
            次会议      公司 2019 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               同意

            第三届董
2020 年 7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事会第六                                               同意
月8日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次会议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同意
            第 三 届 董 况专项报告
2020 年 8
            事 会 第 七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
月 25 日                                                           同意
            次会议      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第三届董
2020 年 9
            事 会 第 八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同意
月 22 日
            次会议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成员,在 2020 年度主要履
行以下职责:
    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发展战略、
产品的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勤勉尽责发挥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0 年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管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多
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在经营管理方面,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
项,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提高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学习和认识,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
制度,不断增强自己的履职能力;同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
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发挥本人专业能力,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发
挥好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客观、公正、
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
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
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长春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