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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汇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6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
予的职权。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监事会人
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第三届监事会
               2020.02.05 月 31 日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2、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三届监事会
               2020.02.28 4、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第三次会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20.07.08
第四次会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三届监事会                的议案》
               2020.08.25
第五次会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0.09.22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2020.10.2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
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赋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
等形式,依法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能够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充分维护股东利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
权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进
行了认真的审查与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
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
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未出现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该对外担保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担保是否已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宁波博汇化工品销售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19/12/27    2020/12/26       是

宁波博汇化工品销售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20/3/31     2021/3/30       否

宁波博汇化工品销售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20/8/6      2021/8/5       否

宁波博汇化工品销售有限公司      8,000,000.00    2020/12/31    2023/12/31       否



     公司以上担保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
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五)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该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定期报告等情况下均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
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六)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2020
年度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
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内部运行环境,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完善
的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部控制
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
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
    (七)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
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
运作。2021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定期召开会
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
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
继续强化落实监督职能,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
性,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 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
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 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
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 公司监事会成员将持续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积极开展工
作交流,增强业务技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率,提高监督
水平,并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
股东利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