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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汇股份: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4-26  

                          证券代码:300839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
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
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
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
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40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2.46 亿元。
       2020 年度立信为 5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
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业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项目          姓名
                                    时间          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孙峰              2008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18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吕爱珍            2010 年         2010 年         2010 年          2018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蔡畅              2006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21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孙峰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 年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 年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9 年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9 年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9-2020 年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9-2020 年      宝鼎科技股份有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9-2020 年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 年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 年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吕爱珍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2020 年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2020 年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9-2020 年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9-2020 年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蔡畅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2020 年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18-2020 年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 年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 年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0 年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诚信记录。)
    3、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
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
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
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
规定,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因此,同意续聘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
发表如下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
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
的审计服务,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独立审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我们同意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专
业胜任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起,为公司提供了较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真实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