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9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股东大会第8、10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票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5 日(星期二)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1 年 5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 9:15-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 181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碧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 共 17 人,所持 有表决权 股份 65,603,500 股, 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3.0803%。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65,58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06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1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6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12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7,316,1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7,298,6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7.017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17,5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3.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59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30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7%;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46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2、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59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30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7%;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46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3、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59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30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7%;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46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59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30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7%;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46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59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30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7%;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46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59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30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7%;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46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在关联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夏亚萍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 11,34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8%;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30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7%;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46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59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30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7%;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46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59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30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7%;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46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59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30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7%;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46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59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7%;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30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7%; 反对 1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46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劳正中、范玥宸 3、结论性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