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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汇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1-08-3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博汇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丁筱云                      联系电话:0574-87289859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涛                        联系电话:021-525232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已注销,不适用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是,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收到
                                        深交所关于公司 2020 年年报问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
                                        第 366 号)
                                        问询函内容主要涉及公司贸易
                                        业务开展情况、供应商集中度较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高、应收消费税退税金额较高、
                                        在建工程转固、短期偿债风险等
                                        事项
                                        博汇股份高度重视《问询函》中
                                        关注的问题,于 2021 年 6 月 7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日出具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
                                        所 2020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
                                        对关注问题进行了详实的回复,
                                             并补充报备了贸易业务的相关
                                             资料。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           无                 不适用
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根据博汇股份       1、建议公司积极开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拓原材料供应,提高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    产能利用率;并进行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市场拓展,加强成本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费用控制,提升公司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后净利润分别为        盈利能力;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   1,638.09 万元、       2、对于消费税退税,
重大变化情况)                         1,587.76 万元,同比   建议公司积极与税
                                       下滑幅度分别为        务机关沟通,尽快收
                                       62.33%和 55.79%;经   回消费税退税金额,
                                       营业绩下滑主要原因    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为公司自产产品产销    3、通过其他方式进
                                       量降低,分别同比下    行融资或改善现金
                                          滑 28.51%和 29.16%。 流,优化自身资本结
                                          2 、 根 据 博 汇 股 份 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消费税
                                          退 税 金 额 为
                                          33,751.23 万元,占总
                                          资产比例为 19.63%;
                                          2021 年 1-6 月经营活
                                          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6,644.08 万元。若消
                                          费税退税不能及时收
                                          回,将对公司经营业
                                          绩和资金流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3、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短期借款
                                          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余额合计为
                                          48,772.06 万元,占净
                                          资产比例为 58.03%;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1.11%,公司短期偿
                                          债压力较大,若未来
                                          债务不能按期归还或
                                          无法顺利展期,将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资
                                          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履行承诺
                                                                     决措施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股份回购、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洪淼松、持有公
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律、尤丹红、项美娇出具的关      是         不适用
于持股意向及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填补被摊薄       是         不适用
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洪淼松关于减少
                                                         是         不适用
关联交易的承诺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相
                                                         是         不适用
关承诺
1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发行可
                                                         是         不适用
转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不适用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丁筱云                      马    涛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