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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汇股份: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额度的公告2021-09-10  

                          证券代码:300839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7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金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9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6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6.26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422,76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82,097,4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
会师报字[2020]第 ZF1061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按计划使用完毕,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止日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宁波镇海支行       76850188000154213            48,760,000.00     0.00      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574906215710821          50,000,000.00     0.00      已销户
分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252001040015847        150,000,000.00        0.00      已销户
宁波镇海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150198353600000189      150,000,000.00        0.00      已销户
宁波镇海石化专业支行
           合计                                         398,760,000.00        0.00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本次调整情况
        (一)募投项目及建设进度
        1、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60 万吨/年环保芳烃油及联产 20 万吨/年石蜡生产项目      73,052.00              3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8,209.74
                            合计                               86,052.00              38,209.74
        其中 60 万吨/年环保芳烃油及联产 20 万吨/年石蜡生产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总投资预算 73,052 万元,建设期
 为 2 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溶剂脱蜡脱油、溶剂精制、环保油加氢、蜡加氢与成型
 等生产装置、酸性水汽提与硫磺回收装置及其他辅助生产设施和配套设施。项目达
 产后,形成年产 40 万吨普通环保芳烃油、20 万吨高芳环保芳烃油及联产 20 万吨石
 蜡的生产能力。

        2、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 60 万吨/年环保芳烃油及联产 20 万吨/年石蜡
 生产项目于 2018 年 7 月动工建设,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该项目已建成一套产能
40 万吨/年的环保芳烃加氢装置、一套 10t/h 的酸性水汽提装置、两套 0.6 万吨/年
的硫磺回收装置及配套共用工程等,并已正式投产;剩余未建部分主要包括溶剂脱
蜡脱油、溶剂精制、蜡加氢与成型等生产装置。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业务发展侧重点和相关性以及整体能耗要求,并结合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环保芳烃油产品升级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的节能审查,公司拟调
整 60 万吨/年环保芳烃油及联产 20 万吨/年石蜡生产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其中溶剂
脱蜡脱油装置将继续投资建设,投资金额约 11,000 万元,建设期约一年;其他溶剂
精制、蜡加氢与成型等生产装置拟不再实施建设,主要原因为其主要产品为高芳环
保芳烃油和石蜡,与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关联度较弱;相较而言,公司拟建设的环保
芳烃油产品升级及轻烃综合利用项目可为公司加氢装置提供稳定氢气来源,保障加
氢装置的安全稳定以及产品品质,同时可提升原有产品品质和附加值,提高公司的
综合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同时因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已建成部分总支出(不含铺底流动资金)
合计 80,653.86 万元,超出项目原审议通过的投资总额 73,052.00 万元,原审议通
过的投资总额无法满足建设需求,为保证该项目的后续顺利实施并及时投产,结合
项目建设进度及后续建设计划,该项目预算总投资额调整至 103,103.86 万元,本次
项目调整后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原预算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备注
1          建设投资                    60,342    27,440.52       87,782.52
1.1        固定资产费用                54,700    30,606.36       85,306.36
1.1.1      工程费用                    44,150    18,132.10       62,282.10
1.1.1.1 工艺生产装置                   34,000    14,231.88       48,231.88
                                                                           尚未开始建
           溶剂脱蜡脱油联合装置        11,000              -     11,000.00
                                                                           设
                                                                           尚未开始建
           溶剂精制装置                 9,000       -9,000               - 设,拟不再
                                                                           建设
                                                                           主要差异为
           环保油加氢装置               7,000    21,420.20       28,420.20
                                                                           新增催化剂
                                                                投资、工厂
                                                                设备智能化
                                                                改造,以及
                                                                设备、人工、
                                                                材料涨价
                                                                尚未开始建
        蜡加氢装置                3,000      -3,000           - 设,拟不再
                                                                建设
                                                                尚未开始建
        石蜡成型                   500        -500            - 设,拟不再
                                                                建设
                                                                响应国家号
                                                                召,达到更
                                                                好的节能减
                                                                排要求,另
                                                                新增一套硫
                                                                磺回收装置
        酸性水汽提与硫磺回收装
                                  3,000    5,476.55    8,476.55 (一开一
        置
                                                                备)及相应
                                                                的配套工
                                                                程,并采用
                                                                更先进的氨
                                                                法脱硫的专
                                                                业技术
        中心控制室                 500      -164.87     335.13
1.1.1.2 总图运输                   800      909.41     1,709.41
1.1.1.3 储运部分                  3,000    2,057.01    5,057.01
1.1.1.4 公用工程                  1,650    2,735.52    4,385.52
1.1.1.5 辅助生产设施              2,200     -356.27    1,843.73
1.1.1.6 研发中心和中心化验室      2,500   -1,445.46    1,054.54
1.1.2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10,550   12,474.26   23,024.26
1.2     无形资产                   600     1,679.00    2,279.00
1.2.1   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       600     1,679.00    2,279.00
1.2.2   仪表软件费用                  -           -           -
1.3     递延资产(其他资产投资)     572      -374.84     197.16
1.3.1   生产人员培训费             515      -374.84     140.16
1.3.2   生产用办公用具购置费        57            -      57.00
                                                                  已分摊到各
1.4     预备费                    4,470      -4,470           -
                                                                      个项目
2       债务融资建设期利息        1,260    2,611.34    3,871.34   贷款利率上
                                                                       升,试生产
                                                                         周期延长
3          铺底流动资金              11,450           -    11,450.00
    合计                            73,052    30,051.86   103,103.86
      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额度并部分建设内容延期,是
公司根据建设进展及财务支出等实际情况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做出的审慎调整,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审议程序
      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额度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
需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如需其他调整,公司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额度是公司基
于建设进展及财务支出等实际情况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做出的审慎调整,已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本次调整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
投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额度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额度的议案》。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
投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额度是公司基于建设进展及财务支出等实际情况经充分研究
论证后做出的审慎调整,经审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调整事项符合公司和项目
实际情况,符合公司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
行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额度相关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额度
是公司基于建设进展及财务支出等实际情况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做出的审慎调整,已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本次调整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
内容及投资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首次公
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