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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汇股份:关于公司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1-10-12  

                        证券代码:300839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2)。公司股东洪淼松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388,4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22%)。若此期间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拟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
整。
       近日,公司收到洪淼松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洪淼松先生的减持计划期限过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的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1-041),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4,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3 股。2020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实施完毕。权益分
派后,公司总股本为 135,200,000 股,洪淼松先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的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5,704,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仍为 4.22%。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 2021 年 7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洪淼松先生累计减持 2,70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元/股)      (股)      (%)
                              2021.7.21         12.56       874,000     0.65%
                              2021.7.22         12.56       724,000     0.54%
 洪淼松     大宗交易
                              2021.7.23         12.43       760,000     0.56%
                              2021.7.26         12.43       346,000     0.26%
                    合计                            -      2,704,000    2.00%

    上述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的股份。
    2、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704,920     4.22%       3,000,920     2.22%
           其中:无限售条件
 洪淼松                         5,704,920     4.22%       3,000,920     2.22%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洪淼松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上述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
划减持股份数量。
     2、洪淼松先生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洪淼松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淼松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
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洪淼松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