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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酷特智能: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7-31  

						证券代码:300840        证券简称:酷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0-009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74 号文核准,

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 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5.9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6,400,000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

用 40,791,320.74 元 ( 含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15,608,679.26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

户。

    截至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6,400,000.00

             减:发行费用              40,791,320.74

             募集资金净额              315,608,679.26

       募集资金余额(银行存款)        315,608,679.26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发行主体为银行,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2.5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

用。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现金管理的期限不得超

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如有必要),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

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

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五)现金管理相关风险及内部控制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存在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等风险,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

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

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只针对募集资金暂时

出现闲置时,通过现金管理取得一定投资收益。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

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

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定

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实施的,

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现金

管理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股东

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及正常

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

权限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