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特智能: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2021-04-02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德证券”)作为青岛
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特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酷特智能拟变更
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4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A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356,400,000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5,608,679.26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瑞华验字[2020]23030001号验资报告。目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资金用途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 37150199760600002169 柔性智慧工厂新建项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智慧物流仓储、大数据及
937026010006038888
即墨区嵩山二路支行 研发中心综合体建设项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和三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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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情况
为便于募集资金的后续监管和使用、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变更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签署监管
协议等具体事宜。本次变更募集资金账户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原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公司新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如下:
序号 项目 开户行 账号
1 柔性智慧工厂新建项目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810200401421010064
岛即墨支行
2 智慧物流仓储、大数据及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810200401421010057
研发中心综合体建设项目 岛即墨支行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年4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日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授
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签署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变更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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