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特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6
证券代码:300840 证券简称:酷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2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
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新租赁准则”),要求在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
要求,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规定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
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
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
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
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
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
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
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
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
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
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不
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股东权益,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