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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酷特智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明海)2021-04-26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

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

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

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将 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现场参加   通讯方式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出席股

 召开次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参加会议              两次未出   东大会

   数        数         数         数         次数                席会议      次数


   10        10          0          9          1          0         否         3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以谨慎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本人对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会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

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对《2020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选举陶兴

荣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中对《关于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财务管理、

内部控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

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进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并且,积极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

设,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多方面进行了现场调查,

并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外部环境变

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

交易所、证监局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独立董事:杨明海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