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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酷特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6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的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核查,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的相关要求和规定,《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业已编制完毕。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
的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
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
防范作用。
    四、 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
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同时,其诚
信状况良好,在独立性、经验和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和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公司聘用其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已经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了充分、恰当的审议程序,不违反相
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意公司聘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
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六、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 2020 年度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由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2020 年度,公司无任何形式的违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
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刘湘明      耿焰      孙建强        杨明海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