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酷特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30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的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在 2021 年上半
年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2021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对外担保事项


    2021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的担
保)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严格遵循了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及违规担保行为,有效保障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的相关要求和规定,《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业已编制完毕。《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
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报告。


       三、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因此,我们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表示一致同
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湘明      耿焰         孙建强      杨明海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