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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酷特智能: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跟踪报告2022-04-26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酷特智能
         保荐代表人姓名:缪兴旺                    联系电话:010-59026928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立金                    联系电话:010-5902676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现场检查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1年12月14日
                                                             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为
                                                             主线,重点就上市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的职责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行为规
                                                             范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并结合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
                                                             变动管理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
                                                               并对客户进行廉洁从业宣传
                                                             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
                                                               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2
                                                              承诺       及解决措施
1.限售安排、股东关于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
                                                               是          不适用
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5.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
                                                               是          不适用
法承诺赔偿责任或补偿责任的承诺
7.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 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 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本持续督导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2022年1月18
                                         日,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德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证监立案字03720220003号),中德证券
                                         因在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中涉嫌违法违规,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2年3月18日,
                                         中德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
                                         知书》(处罚字〔2022〕11号),拟决定:
                                         对中德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
                                           收入5,660,377元,并处以11,320,754元罚
                                         款;对签字保荐代表人杨丽君、王鑫给予警
                                         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截至目前,中
                                         德证券尚未收到最终《行政处罚决定书》。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缪兴旺                  高立金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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