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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酷特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2022-07-22  

                        证券代码:300840      证券简称:酷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8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及特定股东国科瑞祺物联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科正道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国科瑞华”)持有公司股份 13,74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5.73%),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

    国科瑞祺物联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瑞祺”)持

有公司股份 2,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6%),其计划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6%)。
    北京国科正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科正道”)

持有公司股份 386,51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其计划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86,51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酷特智能”)于近日收到国科瑞华、国科瑞祺、国科正道出具的《关

于减持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国科瑞祺物联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科正道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国科瑞华持有公司股份

13,7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73%;国科瑞祺持有公司股份

2,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6%;国科正道持有公司股份

386,51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国科瑞华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

    国科瑞祺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6%。

    国科正道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386,516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5、拟减持时间区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对发行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调整,所以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5.89 元/股。

    7、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

    国科瑞华、国科瑞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

    “本公司/合伙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如进行减持,本公司/合伙企业将

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
(本公司/合伙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

除外)。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

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方式等。”

    “本人/公司/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酷特智能股

份,自酷特智能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酷特智能回购。”

    国科正道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

    “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本合伙企业将提前三个交易

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本合伙企业及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减持将按照

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人/公司/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酷特智能股

份,自酷特智能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酷特智能回购。”

    国科瑞华、国科瑞祺、国科正道均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

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国科瑞华、国科瑞祺、国科正道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国科瑞华、国科瑞祺、国科正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情况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计划的

实际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国科瑞华、

国科瑞祺、国科正道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国科瑞华、国科瑞祺、国科正道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国科瑞华、国科瑞祺、国科正道出具的《关于减持青岛酷特智能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