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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酷特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2022-12-13  

                        证券代码:300840      证券简称:酷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3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前海复星瑞哲恒益投资管理企业(有

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前海复星瑞哲恒益投资管理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7,137,1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14%),

其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在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9,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合计减持不超

过 14,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酷特智能”)

于近日收到深圳前海复星瑞哲恒益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瑞哲恒益”)出具的《关于减持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前海复星瑞哲恒益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瑞哲恒益持有公司股份

17,137,1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1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 14,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 6%;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4,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 2%, 且在任 意连 续 90 个自然 日 内,减持 股份 的总数 不超过

2,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9,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4,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5、拟减持时间区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7、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

    瑞哲恒益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
    “本公司/合伙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如进行减持,本公司/合伙企业将

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

(本公司/合伙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

除外)。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

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方式等。”

    “本人/公司/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酷特智能股

份,自酷特智能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酷特智能回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哲恒益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

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瑞哲恒益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瑞哲恒益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在减持

期间内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计划的实际减持时间、减持价
格、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瑞哲恒益

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

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瑞哲恒益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瑞哲恒益出具的《关于减持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

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