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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蓝股份: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7-17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胜
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蓝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0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人民币普通
股(A股)3,723万股,发行价格为10.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7,267.23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5,107.5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159.66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6月2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440ZC0019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韶关胜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
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1
 序号     协议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三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募集资金验资账
  1                                             628680888
          方监管协议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户,补充流动资金
                                                                   电子连接器建设项
          募集资金四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目及新能源汽车电
  2                                             612867898
          方监管协议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池精密结构件建设
                                                                         项目
          募集资金四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3                                         811090101320111044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方监管协议       公司东莞分行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电子连接器建设项目                    16,315.63             16,315.63
            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建
      2                                                6,628.84              6,628.84
                      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215.19              4,215.19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32,159.66             32,159.66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净额为32,159.66万元,其中5,00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营运资金需求,拟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
司拟将“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资金(含相关收益)从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分批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
的实际需求。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
    2020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的款项人民币5,000.00万元分批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

    2020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的款项人民币5,000.00万元分批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款项人民币5,000.00万
元分批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渤海证券同意胜蓝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董向征                   杨   帆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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