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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蓝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8-07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乳城镇国道 323 线东北侧(污水
处理厂西侧),韶关胜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雪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109,079,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56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109,07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50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共计 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9,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共计 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等
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9,075,2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3%;反对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52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3.478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07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3%;
反对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5217%;反对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3.478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3.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0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9%;
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870%;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8.913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9,074,7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59%;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870%;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8.913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3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0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9%;
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870%;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8.913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0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9%;
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870%;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8.913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0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9%;
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870%;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8.913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0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9%;
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870%;反对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8.913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7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07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
反对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870%;反对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3.913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敦渊、张舟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