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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蓝股份:关于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2021-01-19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述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0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东莞市东坑厂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及董事
会的授权,为尽快推动项目建设,公司与汕头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承
包人”)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
“本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6,100.00 万元,合同工期预计 300 天。
    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与承包人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期),合同
金额为人民币 6,6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1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签订上述合同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
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汕头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192759803K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仟零陆拾捌万元
    注册地址:汕头市中山路 62 号
    法定代表人:杨海文
    经营范围:按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批准的项目承包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
工和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汕头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发包人(全称):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汕头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东坑胜蓝科技连接器建设项目(二期)
    工程地点:东莞市东坑镇丁屋
    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土建工程、给排水及消防、照明、
弱电。
    资金来源:自筹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 年 3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0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
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算工期以监理单位发的开工令
日期开始计算。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人民币陆仟壹佰万元整(61,000,000.00 元)
   (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招标文件及附件招标答疑
   4、 专用合同条款
   5、 通用合同条款
   6、 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8、 投标文件及附件
   9、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合作备忘录、承诺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
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
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
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
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
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
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
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2021 年 1 月 18 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东莞市长安镇
    合同生效:本自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署将有利于推进“东坑胜蓝科技连接器建设项目(二期)”的建
成投产。项目的实施将扩大公司电子连接器等产品的产能,增强公司的产品供应
能力,实现规模经济优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该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
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0 年 3 月 10 日
召开的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东莞市东坑厂区建设
项目可行性的议案》,本次与汕头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合同已就违约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由于合同的执行存在一定周期,在
实际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可能会造成工期
延误,不能按时竣工、验收等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该合同事宜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汕头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