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胜蓝股份: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3-30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3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3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沙头南区合兴路 4 号,胜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雪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09,093,3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3.266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9,07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3.250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3,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3,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15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3,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5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等
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覃绍和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人员
出席或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07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7%;反对
1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7682%;反对 1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23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07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7%;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4893%;反对 13,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51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9,07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7%;反对 1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4893%;反对 13,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51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敦渊、张舟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