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胜蓝股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5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依法行使职权,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沟通交流、检查财务及有关资料,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监督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部
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等八项议案。
    2、2020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2020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0 年,监事会依法列席和出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召集、
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
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项内控
制度规范、健全,无违规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
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
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
有关规定,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状况良好, 2020 年度财务
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经审查,2020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富智
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通城县永安电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发生关联
交易金额合计 137.96 万元。上述关联交易均严格按规定履行了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涉及定价原则公平、公允,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公司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的情况。
       6、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部分股东权益
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情形。
       7、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
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
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要求,继续勤勉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依法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
会议,监督重大事项决策,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