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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蓝股份: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5-07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胜蓝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董向征                                联系电话:021-53825102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帆                                  联系电话:021-5382509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是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1
                        项目                                      工作内容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1 年 4 月 13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公司治理与规范、新证券法的修订情
                                                              况、再融资政策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
                                            是                      不适用
定、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3.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承担社保、住房公积金、税收
优惠、股改税款缴纳、租赁房产相关        是                    不适用
责任的承诺

10.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公司因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是                    不适用
税款缴纳事项的承诺

13.关于公司与瑞捷光电专有技术侵
                                        是                    不适用
权诉讼事项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本页无正文,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董向征                     杨   帆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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