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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蓝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1-09-01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    被保荐公司简称:胜蓝股份(以下简
证券”)                                              称“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则亮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保荐代表人姓名:缪博宇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是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拟下半年开展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除按规定出具的独立意见外,不存在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其他需向交易所报告的情形




                                          1
                       项目                                  工作内容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
                                           是                  不适用
定、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3.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承担社保、住房公积金、税收
优惠、股改税款缴纳、租赁房产相关           是                            不适用
责任的承诺
10.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公司因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是                            不适用
税款缴纳事项的承诺
13.关于公司与瑞捷光电专有技术侵
                                           是                            不适用
权诉讼事项的承诺
14.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关于
                                           是                            不适用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5.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关于
                                           是                            不适用
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胜蓝股份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以及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胜蓝股份
                                               根据发行需要及股东大会授权,聘请东莞证券
                                               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由东莞证券负责胜蓝
                                               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保荐、承销工作及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
                                               作,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
                                               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因再次申请发行证
                                               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
                                               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
                                               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胜
                                               蓝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终止了与渤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的保荐协议,东莞证券将承接渤海证券
                                               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东莞证券指派保荐
                                               代表人朱则亮先生、缪博宇先生负责相关具体
                                               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无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此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则亮                  缪博宇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