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2022-04-01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蓝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和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证监会令[第 16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
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深证上[2022]28 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胜蓝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3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主要事项如
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
账户在 2022 年 4 月 6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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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
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
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
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
时向深交所报告,如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
露,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3,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
最大包销额为 9,900.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的 30%时,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决定是
否中止本次发行。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
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
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
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
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债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
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
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
资者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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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蓝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3,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
售及网上申购已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T 日)结束。
根据 2022 年 3 月 29 日(T-2 日)公布的《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
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胜蓝转债发
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胜蓝转债本次发行 33,000 万元(共计 3,30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T
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
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
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
发行结果如下:
1、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胜蓝转债总计为 2,841,480 张,即 284,148,000.00 元,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 86.11%。
2、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胜蓝转债总计为 458,520
张 , 即 45,852,000.00 元 , 占 本 次 发 行 总 量 的 13.89% , 网 上 中 签 率 为
0.0003930271%。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
购 数 量为 116,663,692,680 张,配号总数为 11,666,369,268 个,起讫号码为
000000000001- 011666369268 。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2 年 4 月 1 日(T+1 日)组织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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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签仪式,摇号中签号码将于 2022 年 4 月 6 日(T+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
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认购 10 张(即 1,000 元)胜蓝转债。
3、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获配数量
类别 中签率
(张) (张)
原股东 2,841,480 2,841,480 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116,663,692,680 458,520 0.0003930271%
合计 116,666,534,160 3,300,000 -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胜蓝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查询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T-2 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胜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发行公
告》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福林
联系人:杨旭迎
注册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沙头南区合兴路 4 号
联系电话:0769-3893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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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联系电话:0769-22113725、0769-23320291
发行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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