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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蓝股份: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2022-04-19  

                        股票简称:胜蓝股份          股票代码:300843           公告编号:2022-019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沙头南区合兴路4号)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零二二年四月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蓝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全体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诺上市
公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
事项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
阅 2022 年 3 月 29 日(T-2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1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胜蓝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14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3,000.00 万元(330.00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3,000.00 万元(330.00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 年 4 月 22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 年 3 月 31 日至 2028 年 3 月 30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2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8 年 3 月
30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
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评级,公司信用等级
为 AA-,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中证鹏元将
进行跟踪评级。




                                     2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
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24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33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3,00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
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3,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
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33,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
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胜蓝转债”,债券代码“123143”。

    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全文。




                                    3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glan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胜蓝股份
股票代码:      300843.SZ
法定代表人:    黄福林
董事会秘书:    杨旭迎
注册资本        14,89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东莞市长安镇沙头南区合兴路 4 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长安镇沙头南区合兴路 4 号
电话:          0769-38932899
传真:          0769-38932899
邮政编码:      523863
网址:          http://www.jctc.com.cn/
电子信箱:      ir@jctc.com.cn
                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及新能源组件、连接器、连接线产品及组件、天
                线、电磁屏蔽组件、射频及微波器件相关产品、电源适配器、耳机、智能穿戴
                及周边产品;新能源汽车充电模组、充电桩、充电枪设备及相关产品、锂电池
                结构件、软性线路板、锂电池产品及相关配件、通用机械设备、机械配件、汽
经营范围:
                车配件、家用电器、端子、端子机、模具、发光二极管及配件、背光透镜、光
                学零组件及配件及提供产品相关技术服务;表面贴片加工及相关技术服务;货
                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餐饮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情况

       1、2007 年 12 月,胜蓝有限设立

       公司前身为胜蓝有限,2007 年 10 月 25 日,黄福林与蒋丹丹签署胜蓝有限
  章程,约定设立胜蓝有限。2007 年 12 月 1 日,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东莞分所出具了编号为“粤诚莞验字【2007】第 07175 号”的《验资报告》对
  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2007 年 12 月 14 日,有限公司取得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4190000016083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权结构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4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                黄福林             40.00                 50.00      货币
       2                蒋丹丹             40.00                 50.00      货币
                 合计                      80.00                100.00        -
           2、2016 年 7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6 日,胜蓝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以有限公司截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93,506,681.81 元作为折股依据,按照 1:0.5657 比例折为
  股份 10,94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同日,股东胜蓝控股、
  石河子投资、伍建华、黄雪林、蒋丹丹和黄福林 6 名发起人签署了《胜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6 年 7 月 8 日,股份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
  照》。公司整体变更后,各股东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胜蓝控股                90,200,000              82.40%净资产折股
     2         石河子投资               9,470,000               8.65%净资产折股
     3         伍建华                   6,000,000               5.48%净资产折股
     4         黄雪林                   3,000,000               2.74%净资产折股
     5         黄福林                     400,000               0.37%净资产折股
     6         蒋丹丹                     400,000               0.37%净资产折股
                 合计                 109,470,000            100.00%           -
           (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507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数
  量不超过 3,723 万股。经深交所《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574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股票简称“胜蓝股份”,股票代码“300843.SZ”,其中
  本次公开发行的 3,723 万股股票于 2020 年 7 月 2 日起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胜蓝控股                                      90,200,000               60.58%
  2        石河子投资                                     9,470,000                6.36%
  3        伍建华                                         6,000,000                4.03%
  4        黄雪林                                         3,000,000                2.01%


                                           5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5      吴三桂                                              2,200,000                     1.48%
 6      黄福林                                                400,000                     0.27%
 7      蒋丹丹                                                400,000                     0.27%
 8      首次公开发行新增股东                               37,230,000                    25.00%
                合 计                                     148,900,000                   100.00%
        2、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上市时股本总数为 148,900,000 股,自 2020 年 7 月 2 日上市后至本报
  告出具之日,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1、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类别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限售流通股份                                    100,421,275                              67.44%
无限售流通股份                                   48,478,725                              32.56%
        股本总额                                148,900,000                             100.00%
        2、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148,900,000 股,其中公司前 10
  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公司总股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性质
                                                  本比例           量(股)
                                                                                     境内非国
  1    胜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0,200,000     60.58%               90,200,000
                                                                                     有法人
       大田胜之 蓝商贸合伙 企                                                        境内非国
  2                                   9,468,400      6.36%                 1,920,000
       业(有限合伙)                                                                有法人
                                                                                     境内自然
  3    伍建华                         6,000,000      4.03%                 4,500,000
                                                                                         人
                                                                                     境内自然
  4    黄雪林                         3,000,000      2.01%                 3,000,000
                                                                                         人
                                                                                     境内自然
  5    蔡伟                             997,300      0.67%                         -
                                                                                         人
                                                                                     境内自然
  6    吴三桂                           711,700      0.48%                         -
                                                                                         人
                                                                                     境内自然
  7    张惠媛                           486,200      0.33%                         -
                                                                                         人
                                                                                     境内自然
  8    蒋丹丹                           400,000      0.27%                   400,000
                                                                                         人
                                                                                     境内自然
  9    黄福林                           400,000      0.27%                   400,000
                                                                                         人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 限
    公司-博 时科创主 题 3                                                             基金、理
 10                                     224,500     0.15%                          -
    年封闭运 作灵活配置 混                                                             财产品等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合计              111,888,100   75.15%        100,420,000   -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用途

       1、主营业务

       发行人系一家专注于电子连接器及精密零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
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已广泛应用于消费类电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

       在消费类电子连接器行业,发行人根据终端应用市场及客户的需要,依托
自身精湛的模具开发能力,具备大批量生产连接器组件端子和胶壳的能力,同
时将端子和胶壳组装成 USB 连接器、Wafer 连接器和 FPC 连接器等连接器产
品,主要将上述产品供货至下游手机、电脑等终端应用品牌的一二级供应商,
如立讯精密、富士康和三诺集团等;报告期发行人根据连接器行业发展趋势及
终端客户需求,开发并量产 Type-C 等线束连接器,并直接供货给小米等终端品
牌客户。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坚持技术创新,在管理运营上
不断追求精益求精,通过了 IATF16949、ISO9001、QC080000 等体系认证和产
品安规认证。发行人拥有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已与富士康、立讯精密、小
米、TCL、日本电产、日立集团、比亚迪、长城汽车等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稳
定合作关系。

       2、主要产品

       连接器是连接两个元器件,传输电信号和光信号的电子元器件,被广泛应
用于消费类电子、汽车、工业等领域。发行人主要产品根据应用领域可分为消
费类电子连接器及组件、新能源汽车连接器及组件和光学透镜三类。具体如
下:

       (1)消费类电子连接器及组件




                                      7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连接器组件             连接器产品                    应用领域




                               USB连接器




                               Wafer连接器




                                 FPC连接器



                                                     手机、电脑、电视、相机等消
                                线束连接器           费类电子领域




         ①连接器组件

         端子和胶壳属于连接器的零组件。其中,端子用于传递信号或实现导电功
  能;胶壳用于保护和固定端子,并起到绝缘作用。

         ②连接器产品

         为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发行人研发生产了 USB 连接器、Wafer 连接器、
  FPC 连接器、线束连接器等产品,具体如下:

          种类                     产品系列                         功能
                                   Micro USB
                                   USB 2.0         实现电子产品之间的电流和数据
USB 连接器
                                   USB 3.0         传输
                                   USB Type-C
                                   DIP SERIES      实现电子产品内部不同 PCB 板之
Wafer 连接器
                                   SMT SERIES      间的连接
                                   NONZIF          用于电子产品内部不同柔性 PCB
FPC 连接器
                                   ZIF             板的连接
                                   LVDS 线
                                   AUDIO 线
线束连接器                                         实现电气导通和信号传输
                                   SATA 线
                                   Type-C 数据线
         (2)新能源汽车连接器及组件

         发行人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连接器及组件产品主要包括软/硬连接、高压连接
  器、充电枪等,主要应用在新能源汽车电池系统上,起到传输电流和信号等作
  用。




                                             8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高压连接器
                     BMS采样线束

                                                                  充电枪




                                                                 电池盖板
                      高压线束

                                            软/硬连接

       (3)光学透镜

       发行人生产的光学透镜产品主要包括折射式透镜和反射式透镜,其功能是
  改变 LED 背光模组的光照角度,以改善光的均匀分布。

       (二)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型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消费类电子
连接器及组   65,207.77   70.63% 62,793.24     70.38% 54,231.45   75.90% 49,546.52   77.43%
件
新能源汽车
连接器及组   21,259.31   23.03% 12,784.45     14.33% 8,357.44    11.70% 8,114.02    12.68%
件
光学透镜      5,854.27    6.34% 13,648.26     15.30% 8,861.55    12.40% 6,328.12     9.89%
    合计     92,321.34 100.00% 89,225.94 100.00% 71,450.44 100.00% 63,988.66 100.00%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胜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蓝控股”
  或“胜蓝有限”)持有公司股份 90,200,000 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60.58%,为公司控股股东,胜蓝控股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
  情况。胜蓝控股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胜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法定代表人:             黄福林
成立时间:               2015 年 9 月 2 日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福林
注册地址: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德政西路城市花园 B 栋一楼 11B 号
经营范围:               高科技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项目投资、股权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4UH06R34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黄雪林持股 80.16%,黄福林持股 19.84%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黄雪林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0 股,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2.01%,通过胜蓝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72,304,320 股,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 48.56%,合计持有公司 50.57%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黄雪林,男,197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1998 年 3 月至 2002 年 8 月历任深圳市傅强电子接插件配套有限公司模具技
  师、工程经理等职务;2002 年 9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富强电子厂总经理;2007
  年 12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胜蓝有限总经理;现任胜蓝股份董事长,兼任胜蓝控
  股经理。




                                        10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3.30 亿元(330 万张)。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

        原股东优先配售 2,841,480 张,即 284,148,0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6.11%。

        3、发行价格

        按票面金额发行。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

        5、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3.30 亿元。

        6、发行方式

        发行方式采用向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
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本次发行认
购金额不足 3.30 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7、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持有人名称                       持有量(张)       占发行总量比例(%)
1    胜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999,012.00                 60.58
2    伍建华                                             132,972.00                  4.0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值
3                                                        69,678.00                  2.11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    黄雪林                                              66,486.00                  2.0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领航
5                                                        45,247.00                  1.37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先锋
6                                                        29,783.00                  0.9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昭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昭图 5 期
7                                                        21,267.00                  0.64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高质量增
8                                                        21,253.00                  0.64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灵动                  16,574.00                  0.50

                                           11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持有人名称                      持有量(张)         占发行总量比例(%)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10                                                    13,959.00                    0.42
    保证券账户
                  合计                               2,416,231.00                  73.20
      8、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200.00
                  会计师费用                                   37.74
                  律师费用                                     40.00
                资信评级费用                                   23.58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                               25.89
                    合计                                      327.22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总额为 3.30 亿元,原股 东优先配售 2,841,480
  张,即 284,148,0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86.11%。网上一般社会公众投资
  者 的 有 效 申 购 数 量 为 116,663,692,680 张 , 网 上 最 终 配 售 451,086 张 , 即
  45,108,6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3.67%。本次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
  为 7,434 张,包销金额为 743,4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23%。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余额已由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4 月 8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具体账号见第六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证,并
  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 440C000187 号《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验证报告》。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福林
住所              东莞市长安镇沙头南区合兴路 4 号
联系人            杨旭迎
联系电话          0769-38932899
传真              0769-38932899



                                          12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照星
住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联系电话          0769-22113725
传真              0769-22119285
保荐代表人        朱则亮、缪博宇
项目协办人        陈沛君
项目组成员        李红庆、杨国辉、赖文祺、吴林、侯兵鑫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颜羽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8
联系电话          010-66413377
传真              010-66412855
经办律师          苏敦渊、张舟
         (四)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李惠琦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1 层
联系电话          010-85665588
传真              010-85665120
经办注册会计师    梁寄意、邓碧涛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剑文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3 楼
联系电话          0755-82872897
传真              0755-82872090
经办人            游云星、汪永乐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电话              0755 88668888
传真              0755 82083104
         (七)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户名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201002131990000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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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核准: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已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
 通过,并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4024 号”
 《关于同意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
 复》。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33,000.00 万元人民币。

       4、发行数量:330.00 万张。

       5、上市规模:33,000.00 万元人民币。

       6、发行价格:100 元/张。

       7、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
 为 330,000,000.00 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326,727,830.19 元。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3,000 万元
 (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1     高频高速连接器建设项目           18,669.17             17,000.00 胜蓝股份
  2     汽车射频连接器建设项目           12,193.19             11,000.00 胜蓝股份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3                                        5,000.00              5,000.00 胜蓝股份
        借款
              合计                      35,862.36              33,000.00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
 需要和轻重缓急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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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
  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
  公司自筹解决。

      9、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80888000      高频高速连接器建设项目
        司         限公司广州分行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901013701424578   汽车射频连接器建设项目
        司         司东莞分行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680875565806
        司         司东莞长安支行                                       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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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3,000.00 万元(含 33,000.00 万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2 年 3 月 31
日至 2028 年 3 月 3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债券利率

    第一年为 0.40%,第二年为 0.60%,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为 1.50%,第
五年为 2.00%,第六年为 2.5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
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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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
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
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
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4 月 8 日,
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
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2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8 年 3 月 30 日止)。(如遇
法定节 假日 或休息 日延 至其 后的第 1 个 工作 日;顺 延期 间付 息款项 不另计
息)。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3.45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
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
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
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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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
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
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
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转
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
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
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
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
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
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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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交易日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
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
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
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Q 的
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
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
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


                                 19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票面面值的 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
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
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
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
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20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
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
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
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
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21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的胜蓝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
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
金额不足 33,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实
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
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
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2)发行对象

    ①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3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通股股东。

    ②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 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③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3 月 30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 A 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2.2162 元面
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
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48,900,000 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按本次发行优先
配售比例计算,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3,299,921 张,约占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76%。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22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
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
的可转债;
       ⑥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⑦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 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
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承担
的其他义务。
       (3)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
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③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
产;
       ④拟变更、解聘本次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
       ⑤担保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⑥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⑦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
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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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⑧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⑨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⑩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本次可转债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
  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
  上的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
  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权限范围、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等。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000.00万元
  (含3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1  高频高速连接器建设项目         18,669.17             17,000.00 胜蓝股份
  2  汽车射频连接器建设项目         12,193.19             11,000.00 胜蓝股份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3                                  5,000.00             5,000.00 胜蓝股份
     借款
           合计                     35,862.36            33,000.00                -
      以上项目均已进行可行性研究,项目投资计 划是对拟投资项目的大体安
  排,实施过程中可能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
  项目实际需要和轻重缓急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
  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
  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十八)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
  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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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二十)评级事项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
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胜蓝股份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
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
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评级,胜蓝股份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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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及担保事项

一、公司最近三年债券发行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未发行债券。

二、本次可转债的资信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评级,胜蓝股份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四、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的违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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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 偿债措施

       中证鹏元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等级为 AA-。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中
证鹏元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
出具跟踪评级报告。虽然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由于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
期限较长,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和资本市场状况、
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和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发
生任何影响公司主体信用等级或可转债信用等级的事项,导致公司主体信用等级
或可转债信用等级降低,可能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资产负债率(合并)              34.97%        35.29%       42.46%       39.0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0.14%        36.31%       39.51%       37.26%
          流动比率                     2.16           2.32        1.84         2.08
          速动比率                     1.81           2.05        1.58         1.79
    利息保障倍数(倍)                55.35         287.54      395.15       317.3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超额覆盖流动负债,公司具有较好的短期偿
债能力;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具有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财务风险较
小。

       公司秉持稳健的财务政策,负债稳定、规模较低,资产负债率保持在良好
的水平,公司偿债能力较强。随着公司进入快速发展的步伐,公司将进一步拓
展外部融资渠道,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和负债的期限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保持
适当的财务杠杆比例,实现可持续增长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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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九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致同会计师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编号为“致同审字(2020)第 440ZA1189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致同会计师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致同审字(2021)第
  440A009039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 2021 年 1-9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财务指标
                        /2021 年 1-9 月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日/2018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16              2.32             1.84             2.08
速动比率(倍)                      1.81              2.05             1.58             1.7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0.14%            36.31%           39.51%           37.26%
资产负债率(合并)               34.97%            35.29%           42.46%           39.0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86              2.26             2.47             2.80
存货周转率(次)                    4.83              6.08             6.74             7.66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0.24              0.49             0.95             0.75
净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49              1.06             0.21             0.26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7,158.42          10,002.26        7,921.69         6,935.43
东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6,680.83           9,685.87        7,550.05         6,628.41
的净利润(万元)
      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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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
   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
   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1 年 1-9 月          8.11%             0.48              0.48
归属 于公司普通 股股 2020 年度              15.70%              0.77              0.77
东的净利润            2019 年度             20.48%              0.71              0.71
                      2018 年度             22.20%              0.62              0.62
                      2021 年 1-9 月          7.57%             0.45              0.45
扣除 非经常性损 益后 2020 年度              15.20%              0.74              0.74
归属 于公司普通 股股
东的净利润            2019 年度             19.52%              0.68              0.68
                      2018 年度             21.22%              0.59              0.59
        注:上述财务指标,若无特别说明,均以合并口径计算。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
       ROE=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
   初净资产;Ei 为当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
   当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当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
   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
   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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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当期因公积金转
  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当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
  当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当期缩股数;M0 当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当
  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当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l+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
  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
  调整;其他字母指代的意义同本注释“2、基本每股收益”中各字母的意义。
      4、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
  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
  间的每股收益。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
                                           -6.95         -205.95           24.41            -10.61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381.66          402.80          376.13            333.03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92.49          131.90            9.46             46.3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4.24            3.10           27.35             17.15
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               -               -           24.70
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562.96          331.85          437.36            410.65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               85.21           54.61           65.87             73.65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77.75          277.25          371.50            336.99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
                                            0.17          -39.14           -0.14             29.97
损益净影响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
                                          477.59          316.38          371.64            307.03
性损益

  三、财务信息查询

      投资者欲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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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公司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 23.45 元/股计算(不考
虑发行费用),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 33,000 万元,总股本增加约 1,407.25 万
股。

五、2021 年度的业绩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业绩快报》,预计 2021 年实
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264.96 万元,同比增长 2.63%;归属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为 9,462.63 万 元 , 同 比 减 少
2.30%。公司 2021 年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
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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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本次可转债是否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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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公司有较
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发行人住所的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的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的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的变化;

    11、发行人资信情况的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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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
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4、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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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节       本次可转债符合上市的实质条件

    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规
定的不 得公 开发 行证 券的 情形 。根 据上 市公司 发布 的《2021 年 年度 业绩快
报》,仍然持续符合《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一)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
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已建立比较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
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发行人目前有七
名董事,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立了审计
部;发行人设三名监事,其中一名系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两名系由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的监事。发行人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
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935.43 万元、7,921.69 万元、10,002.26 万元,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
为 8,286.46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业绩快报》,预计 2021 年实
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264.9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9,462.6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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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近期可转债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
 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
 (二)项的规定。

       (三)发行人筹集的资金用途符合规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 33,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1     高频高速连接器建设项目           18,669.17             17,000.00      胜蓝股份
  2     汽车射频连接器建设项目           12,193.19             11,000.00      胜蓝股份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
 3                                        5,000.00               5,000.00     胜蓝股份
        款
              合计                       35,862.36             33,000.00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
 项目实际需要和轻重缓急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
 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
 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不
 存在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四)不存在《证券法》第十七条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根据《证券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
       1、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
 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2、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之前未公开发行过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不存在
 《证券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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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发行证券的一般规定

    (一)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关于发行人组织机构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请参见本节“一、发行人本次发行
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之“(一)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
机构”,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
(一)项的规定。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关于发行人可分配利润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请参见本节“一、发行人本次发
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之“(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
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发行人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 9 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
别为 39.09%、42.46%、35.29%和 34.97%(合并口径),2018 年度、2019 年
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384.30
万元、10,647.18 万元、7,346.27 万元及-3,637.62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业绩快报》,预计 2021 年公
司资产负债率为 37.70%(合并口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345.56 万元。
    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任职资格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任职资格,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
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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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发行人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第
(二)项“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职要
求”的规定。

    (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对持
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发行人自主经营,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五方面独立于发行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
规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资金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对持
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六)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财务报表的编
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
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他的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组织结构清
晰,各部门和岗位职责明确。发行人建立了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部门
的工作职责、会计培训制度、财务审批、预算成本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
定和控制。发行人建立了严格的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
限、审计对象、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工作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
的界定和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核,
并在其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 440A00590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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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指出,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会
计基础工作规范,发行人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综上,发行人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
九条第(四)项的规定。

       (七)最近二年盈利,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9 年度、2020
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7,921.69 万元、10,002.2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7,550.05 万
元、9,685.87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业绩快报》,预计 2021 年实
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264.9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9,462.63 万元。

       发行人财务报表中最近二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
依 据 , 符合 《 创业 板 上 市公 司 证券 发 行注 册 管理 办 法( 试 行) 》 第 九条 第
(五)项的规定。

       (八)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
情形

       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符合《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第(六)项的规定。

       (九)发行人不存在以下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发行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第十条规定的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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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
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4、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
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存在严重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的
规定。

    (十)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不得发行可转债的情形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的规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可转债:
    1、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
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2、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之前未发行过其他公司债券,公司不存在上述不得发
行可转债的情形,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
十四的规定。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的规
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除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外,
还应当遵守: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
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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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综上,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发行承销的特别规定

    (一)可转债应当具有期限、面值、利率、评级、债券持有人权利、转股
价格及调整原则、赎回及回售、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等要素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6 年;面值为 100 元;利率为可转债的
当年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和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发行人制定了《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约定了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
和决议生效条件。
    本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
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本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的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量。
    本次发行预案中约定了赎回和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预案中约定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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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利率由上市公司与主承销商依法协商确
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
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
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债券
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预案中约定债券持有人享有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
公司股份的权力,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
六十二条的规定。

     (四)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

     本次发行预案中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
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
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
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
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符合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四、对发行人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核查情况

     通过对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
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等进行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对于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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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估计合理谨慎,并制定了合理可行的填补即期回报
措施,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对保证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做
出了相关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五、本次发行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
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

       (一)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5,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
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的比例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30%。

       (二)本次证券发行类型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属于该
规定第二款要求,也不适用该规定第三款要求。

       (三)最近一期末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
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
形。

       因此,基于上述客观事实,发行人不违反《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
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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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名称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照星
住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
联系电话         0769-22113725
传真             0769-22119285
保荐代表人       朱则亮、缪博宇
项目协办人       陈沛君
项目组成员       李红庆、杨国辉、赖文祺、吴林、侯兵鑫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胜蓝股份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胜蓝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条件,同意作为保荐机构推荐胜蓝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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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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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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