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债券代码:123143 债券简称:胜蓝转债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054.03 万元人民币和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58.89 万元人民币,共计 3,212.92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3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 33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3,272,169.81
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727,830.19 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 440C000187 号《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高频高速连接器建设项目 18,669.17 17,000.00
2 汽车射频连接器建设项目 12,193.19 11,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5,000.00 5,000.00
合计 35,862.36 33,000.00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进度情况,
可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
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额为 3,054.03 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自筹资金 其中:自筹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 可置换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固定 预先投入-流动
入金额 金额
资产金额 资产金额
1 高频高速连接器建设项目 1,832.42 1,832.42 - 1,832.42
2 汽车射频连接器建设项目 1,221.61 1,221.61 - 1,221.61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3 - - - -
借款
合计 3,054.03 3,054.03 - 3,054.03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依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
第 440C000187 号”的《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4 月 8 日止,公司发行可转换
公 司 债 券 已 收 到 人 民 币 328,940,000.00 元 , 为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33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税人民币 1,060,000.00 元后的款项。为保
证公司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至 2022
年 4 月 8 日止,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中 158.89 万元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拟置换金额
发行费用 158.89 158.89
五、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做出了安排,即“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和轻重
缓急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3,212.92 万元置换截止 2022 年 4 月 8 日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
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投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
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054.03 万元以及预先已用自筹资金支付
的本次发行费用 158.89 万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胜蓝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2 年 4 月 8 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的规定,《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
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就
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3、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保
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
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东莞证券对胜蓝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