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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蓝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数量的公告2022-05-30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债券代码:123143           债券简称:胜蓝转债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
                           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11 日至 2021 年 3 月 21 日,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4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年5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情况
    (一)因权益分派涉及的授予价格调整
    1、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原因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2021年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18日披露了《2020年
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以总股本148,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2)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20日披露了《2021年
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以总股本148,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2、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方法及结果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及结果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价格=12.30-0.15-0.07=12.08元/股。
    (二)授予数量的调整
    由于本次激励计划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
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05,000股进行作废处理。本次
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239.50万股调整为229.00万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
格和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
授予数量的调整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归属、调整事项已经
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作废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首次授
予价格和数量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