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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蓝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02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4
债券代码:123143              债券简称:胜蓝转债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在广东省东莞市沙头南区合兴路 4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伍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00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
关事宜。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
案》
       鉴于公司在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披露后先后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
益分派、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分别以原总股本 148,9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原总股本 148,900,0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两次权益分派事宜已实施完毕。公
司董事会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2.30 元/股调整为 12.08
元/股。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根
据《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和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5.07 元/股调整为 15.00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12 月 1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
象授予 3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