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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02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
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
真审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00 万股。本次归
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
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二、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的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三、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的
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
行调整。
    四、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1 年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12 月 1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
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
制,增强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我们同意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2 月 1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
    五、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
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要求。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一龙、赵连军、苏文荣
                                                         2022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