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债券代码:123143 债券简称:胜蓝转债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
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
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
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解释第 16 号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公司决定自 2022 年起
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
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
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除
上述变更部分,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
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
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