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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蓝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7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胜蓝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则亮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保荐代表人姓名:缪博宇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1
                          项目                                       工作内容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022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117,038.93 万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0.16%,归属于上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975.19 万元,较
                                                       上年同期下降 42.43%,经营业绩下滑幅
                                                       度较大。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
                                                       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并积极采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
                                                       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3 年4 月13日
                                                       胜蓝转债基本情况、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变动与减持、敏感期交易、短线交易、内
                                                       幕交易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          无                        不适用
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117,038.93 万元,较上年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同期下降 10.16%,归属于 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素,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
大变化情况)                        5,975.19 万元,较上年同 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
                                    期下降 42.43%,经营业绩 信息披露义务。
                                    下滑幅度较大。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
                                              是                        不适用
定、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3.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承担社保、住房公积金、税收优
惠、股改税款缴纳、租赁房产相关责任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10.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公司因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税款
                                                 是                         不适用
缴纳事项的承诺
13.关于公司与瑞捷光电专有技术侵权诉
                                                 是                         不适用
讼事项的承诺
1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是                         不适用
债券)
15.关于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东莞证
                                               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
                                               下:
                                               (1)2022 年 6 月 2 日,东莞证券收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对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邢剑琛、潘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云松的监管函》;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2)2022 年 9 月 30 日,东莞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东莞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的决定》。
                                               上述函件涉及的相关问题,东莞证券已通过加强内
                                               部培训、开展专项自查、完善内控机制等措施予以
                                               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3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则亮                 缪博宇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