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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蓝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文荣)2023-04-27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文荣)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 2022 年 7 月 5 日起担任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2 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2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任职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5 次,实际出席次数 5 次,
          不存在缺席、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等情形;本人应列席股东大会 1 次,实际列席股东大会 1 次。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
          详细了解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策依据,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依据监管机构
          的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
          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
          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本人依据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对任职期
          间公司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类型                              主要内容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2022 年 7 月   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会议             12 日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
                                         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2022 年 8 月                     立意见
2
           会议             29 日        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2022 年 10 月   事前认可意见
3                                                         意见
           会议             24 日
                                         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同意的独立意见
                                                          条件成就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事项
                                         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2022 年 12 月                    的独立意见
4
           会议              1日                          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的
                                         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同意的独立意见
                                                          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召开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核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归属考核等事项,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指导,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对公司内部审
       计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对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对公
       司内控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以及聘请审计机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审计
       委员会委员的监督作用。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能够自觉学习并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
       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情况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 年任职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日常通
       过电话、网络通讯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
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
求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
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相关
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任职期间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督促公司及
时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并要求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有效落实;积极学习相关新
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内容,加强对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方面知识的深
入理解,不断提升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六、培训学习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
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七、其他情况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任职以来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 年本人将继续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审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
水平的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苏文荣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