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连军)2023-04-27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连军)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2 年
任职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
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应出席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 2022
年度任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任职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11 次,实际出席次数 11 次,
不存在缺席、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等情形;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列席股东大会 3 次。
2022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本着严谨负
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在对各表决事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各
项议题的讨论并阐述个人观点,为相关事项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
极作用。经审慎独立地研究、判断,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
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
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本人依据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对任职期
间公司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类型 主要内容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2022 年 1 月 关于向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 同意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19 日 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
同意的独立意见
案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2022 年 3 月
2 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次会议 28 日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同意的独立意见
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
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2022 年 4 月 见
3 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一次会议 26 日 同意的独立意见
意见
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同意的独立意见
自筹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2022 年 5 月 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4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次会议 30 日 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数量事
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
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2022 年 6 月 项的独立意见
5
三次会议 16 日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同意的独立意见
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2022 年 6 月
6 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四次会议 28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2022 年 7 月
7 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会议 12 日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
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 2022 年 8 月 立意见
8
会议 29 日 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2022 年 10 月 事前认可意见
9 意见
会议 24 日
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同意的独立意见
条件成就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事项
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2022 年 12 月 的独立意见
10
会议 1日 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的
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同意的独立意见
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2022 年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召开了
一次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专业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
充分审查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在了解候选人任职资格、
履职能力、品德素养的基础上,认真审议公司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勤勉、公正、
客观地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
职责,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时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
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
积极作用。
四、对公司经营情况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 年任职期内,本人利用网络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了
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项目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人
员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网络通讯等方式与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董事会秘书保持良好沟
通,持续关注公司的重大经营情况,通过公司报告、媒体信息等多种渠道持续关
注公司经营动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经营决策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
发展趋势等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坚持谨慎、勤勉、忠实
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
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培训学习
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始终注重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全面了解公司管理的
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
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七、其他情况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任职以来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
断,为公司的稳健经营及规范运作建言献策。2023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勤勉、
审慎履行职责,加强自身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及建议,提高公司决策
水平和经营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赵连军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