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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水比德: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2-08-10  

                         证券代码:300844            证券简称:山水比德        公告编号:2022-044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640,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9901%。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8 月 15 日(星期一)。


       一、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100,000.00 股,
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30,300,000.00 股增加至 40,400,000.00 股,公司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交
易。
       二、     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股本 40,400,000.00 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6 股,共计转增 24,24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64,640,000.00
股。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完成 2021 年度权益分派。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64,640,0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
排的股份数量为 48,4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5.0000%,无流通限
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16,1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00%。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其锁定期为自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股份总数合计 640,000.00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9901%。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
股数量为 47,84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74.0099%。

    三、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梅卫平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具体
内容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
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承诺不因本人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没有做出其他关于股份限售的
承诺。

    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亦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15 日(星期一)。
    2.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为 1 名。
         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申请
 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 64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9901%。
         4.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首发上市时股份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数量                  总数                     数量

 1            梅卫平          400,000.00            640,000.00               640,000.00              注

        注:首发上市时,梅卫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限售股份 400,000.00 股。2022 年 5 月 17 日,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其中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4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6 股,转增后梅卫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限售股份数量增加至 640,000.00
     股,直接持股比例不变,上述方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梅
     卫平先生直接所持限售股份 640,000.00 股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同
     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
     东履行承诺情况。
         五、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
       性质        股份数量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股)
     一、限售
     条件流      48,480,000.00    75.0000%     480,000.00    160,000.00 48,320,000.00      74.7525%
     通股
     董监高
                              -            -   480,000.00              -     480,000.00     0.7426%
     锁定股
     首发前
                 48,480,000.00    75.0000%               -   160,000.00      160,000.00    74.0099%
     限售股
     二、无限
     售条件      16,160,000.00    25.0000%     160,000.00              -   16,320,000.00   25.2475%
     流通股
     三、总股
                 64,640,000.00    100.0000%    160,000.00    160,000.00 64,640,000.00      100.0000%
     本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具体请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股本结

构表为准。

     六、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
 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解除限售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
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