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比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300844 证券简称:山水比德 公告编号:2023-025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解释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
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
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
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
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
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
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 15 号与解释 16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
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涉及以前年
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盈
亏性质改变,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