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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瑞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08-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美瑞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瑞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80号)核准,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7万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976.06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4,873.7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102.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于2020年7月14日出具“信

   会师报字[2020]第ZB1151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

   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拟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合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184.91万元,剩余募集资金

   38,917.36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募集资金使用量       募集资金余额
30000 吨热塑性聚氨
                          13,650.00            13,650.00                    -        13,650.00
   酯弹性体项目
8000 吨膨胀型热塑性         7,500.00            7,500.00          1,669.25            5,8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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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募集资金使用量       募集资金余额
聚氨酯弹性体项目

 技术中心项目              2,100.00            2,100.00            307.53           1,792.47
 营销网络项目              3,100.00            3,100.00                    -        3,1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            15,752.27                    -       15,752.27
     合计                49,350.00            42,102.27          1,976.78          40,125.49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

 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4,000.00万元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的使

 用额度不超过24,000.00万元,自有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使用期

 限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

 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

 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

 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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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

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

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

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

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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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4,000.00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的

使用额度不超过24,000.00万元,自有资金的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

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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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授

权范围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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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曾   军                     杜   娟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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