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美瑞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瑞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美瑞新材限售 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部分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本核 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美瑞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本为 50,000,000 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0]88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16,670,000 股,并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的 50,000,000 股 增 至 66,670,000 股。 2、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根据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公司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 本 66,67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 66,670,000 股,上述方案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实施完毕。转增后,公司股本由 66,670,000 股变更为 133,34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1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33,340,000 股,占公司总股 1 本的 2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赵玮。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1)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本 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如下: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之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主 要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如下: 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 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若因本人未 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 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发行人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损失。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 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4)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 追加其他与股份锁定相关的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形。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 未对其进行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0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39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48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总数(股) 数量(股) 流通数量(股) 1 赵玮 3,398,000 3,398,000 3,398,000 无 四、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0,000,000 75.00% - 3,398,000 96,602,000 72.45%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100,000,000 75.00% - 3,398,000 96,602,000 72.45% 高管锁定股 - - - -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33,340,000 25.00% 3,398,000 - 36,738,000 27.55% 三、总股本 133,340,000 100.00% 3,398,000 3,398,000 133,340,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 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3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限售股 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公 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 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曾 军 杜 娟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