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封卷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ssence Securities Co.,ltd. 二〇二〇年四月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 接受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盛新材”、“发行人”、“公司”) 的委托,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安信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 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发行保荐书中所使用的词语含义与《浙江锦盛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一致。 3-1-1-1 目录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 3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 3 三、发行人情况 ........................................................................................................ 4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说明 .................................................................... 5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8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9 一、对本次发行的推荐结论 .................................................................................... 9 二、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是否履行决策程序的核查 ................................................ 9 三、对本次发行是否符合《证券法》发行条件的核查 ...................................... 10 四、对本次发行是否符合《创业板办法》发行条件的核查 .............................. 12 五、对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 16 六、对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的核查 ...................................................................... 16 七、对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规性的核查 .................................................. 18 八、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核查 .............................. 19 九、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 23 十、发行人的发展前景 .......................................................................................... 25 十一、关于聘请第三方行为的专项核查 .............................................................. 31 3-1-1-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安信证券委派翟平平、孙文乐作为锦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代表人,两位保荐代表人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1、翟平平先生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翟平平先生于 2017 年注册为保荐代表人,曾担任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 5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协办人。曾负责或参与宁波横 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改制辅 导财务顾问等工作,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 翟平平先生于 2018 年 8 月开始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 并于 2019 年 4 月 1 日由本保荐机构授权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2、孙文乐先生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孙文乐先生于 2018 年注册为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欧贝黎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润玛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汇纳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安徽丰原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南京纺织品 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国瓷 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以及 其他多家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 孙文乐先生于 2018 年 8 月开始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 并于 2019 年 4 月 1 日由本保荐机构授权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为张双,其他项目组成员为顾元钦。 张双先生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张双先生于 2015 年 6 月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现任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 3-1-1-3 业务经理。曾负责或参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常州市博聪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日 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推荐并持续督导工作以及其他多家公司的改制辅导工作。 张双先生 2018 年 8 月开始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并担 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三、发行人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Jinsheng New Material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 91330600146150140Y 代码 法定代表人 阮荣涛 注册资本 7,5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8 年 6 月 11 日(2016 年 12 月 21 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渔舟路 9 号 塑料包装制品、五金塑料制品、电子电器制造、加工;新材料研发、生产、 经营范围 销售;金属模具制造;铝制品容器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业务(法律法 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 (二)业务范围 公司主要从事化妆品塑料包装容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化妆品 容器,包括膏霜瓶系列产品和乳液瓶系列产品。公司十分重视产品的创新,以不 断积极地设计新产品、使用新材料、开发新技术和应用新工艺,来满足世界各地 消费者及客户的需求,是国内同行业中技术较为专业、产品种类相对齐全的企业 之一。 根据国家统计局 2017 年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公司属于“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大类下的“C292 塑料制品业”。根据中国 证监会 2012 年 11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 属行业为“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公司细分行业为塑料制品业中的塑料包装 行业。 (三)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3-1-1-4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说明 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 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本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是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 部控制指引》的要求,以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工作管理办法》、《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委员管理规则》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 内核小组议事规则》的具体规定,成立的投资银行业务内部审核推荐机构。 目前,本保荐机构内核委员会由七名以上内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内核 委员”)组成,内核委员由公司分管投资银行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投资银行业 务部门(行业组)负责人、资深专业人士、质量控制部、资本市场部、固定收益 部、风险管理部、合规法务部、内核部相关人员,以及外聘委员担任,并根据各 自职责独立发表意见,其中,必须包括来自公司合规、风险管理等部门的人员。 内核委员由内核部提名,经公司批准,报监管机构备案。内核委员会由合规总监 分管,设内核负责人一名。内核负责人全面负责内核工作,不得兼任与其职责相 冲突的职务,不得分管与其职责相冲突的部门。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申请文件实施的内部审核程序如下: 3-1-1-5 (1)项目组参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和安信证 券制定的有关尽职调查工作要求,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出具立 项申请报告,2018 年 9 月向本保荐机构质量控制部提出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立 项申请。 (2)质量控制部对项目组提交的立项申请进行初步合规性审查,了解该项 目的基本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征询项目组意见,对立项申请文件提出修改建议,在 此基础上将立项申请提请立项审核委员会审核。 (3)2018 年 9 月 28 日,立项审核委员会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立项审核会议(2018 年度第 16 次会 议)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安信证券本部召开,参加会议的立 项审核委员会成员共 7 名,分别为秦冲、王时中、周宏科、肖江波、夏卫国、赵 敏、凌云,参会委员对立项申请进行了审议。经表决,锦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立项申请获得通过。 (4)锦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由项目组按照中 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准备完毕,并经项目组所在部门初步审核,部门负责人 对全套申请文件从制作质量、材料完备性、合规性和项目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 审查,并将审查、修改意见反馈至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根据部门初步审核意 见进一步完善申请文件的有关内容,修改完毕后,由部门向质量控制部提出审核 申请。 (5)质量控制部接到部门提出的锦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申请文件的内核要求后,对项目组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合规性审查,就有 关问题征询项目组意见,了解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同时,委派质量控制工作人员 到发行人现场开展审核工作,实地考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访谈主要管理人员, 指导项目组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披露,审核项目工作底稿的完备性;现场 核查完成后向内核部提出内核申请。 (6)内核部正式受理内核申请后,由内核部相关人员负责进行实质性审核, 指导项目组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披露,审核通过后负责组织内核会议,联 系内核委员会成员,并将申请文件及内核会议通知送达内核委员会成员。 (7)为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机构内部控制有关问题 3-1-1-6 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13]346号)中《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 核表》(以下简称“《问核表》”)所列事项,2019年2月18日,本保荐机构内核部 负责人对项目的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保荐代表人执行了问核程序,保荐代表人 结合对《问核表》中所列事项实施的尽职调查程序,逐一答复了问核人员提出的 问题,现场内核人员做了问核纪要。 (8)本次锦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内核委员会 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在深圳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楼召开,参加 本次内核委员会会议的内核委员为陈永东、刘静、罗元清、王时中、杨祥榕、臧 华、沈晶玮,共 7 人。与会内核委员听取了发行人代表的介绍、项目组对发行方 案的汇报并对本次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了审核,项目组对内核委员提 出的问题进行了陈述和答辩。 (9)内核委员会会议形成意见,经内核部整理后交项目组进行答复、解释 及修订。申请文件修订完毕后,由质量控制部、内核部复核,并将修订后的意见 送达与会内核委员。 经参会内核委员投票表决,锦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通过了安信证券内核。 3-1-1-7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 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二、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承诺如下: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符合法律法规及 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申请文件和信 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 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 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本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 的监管措施;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 失。 3-1-1-8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对本次发行的推荐结论 依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创业板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议程序,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发行方案; (二)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经营业绩优良,财务状况良好, 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三)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实施后将进一步增 强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实力,给发行人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安信证券同意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二、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是否履行决策程序的核查 (一)2018 年 10 月 25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19 年 10 月 21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时间的议案》等议案。 (二)2018 年 11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就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种类、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上市地、发行价 格、定价方式、发行方式等)、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本次发 行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等事宜进行了逐项表决,提交会 议表决的事项均为发行人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发行的所有事项均依法获 得发行人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 11 月 6 日,发行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时间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延长 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为自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3-1-1-9 内有效。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决议,本保荐机构核查后认 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程序及内容合法、有效。 因此,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 《创业板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决策程序。 三、对本次发行是否符合《证券法》发行条件的核查 (一)发行人已聘请本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符合《证券 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审计委员会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已建立比较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 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内部审计 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和其他内部控制制度及本保荐机构的核查,通过不断 完善,发行人已建立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司治 理结构。 发行人已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 公司治理体系。发行人目前有 9 名董事,其中 3 名为发行人选任的独立董事;董 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即: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发行人设 3 名监事,其中 2 名是由股东代表选任的监事,1 名是由职 工代表选任的监事。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汇会鉴【2020】0037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发行人律师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事务所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及其补充法律意见书和相关 3-1-1-10 的律师工作报告,发行人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依法召开, 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重大决策制度的 制定和变更符合法定程序。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 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三)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汇会审【2020】0035 号《审计报告》,最近 三年发行人净资产持续增长,由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25,070.55 万元增长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 36,985.98 万元,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 为 30,059.62 万元、36,064.26 万元和 34,287.93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4,287.29 万 元、5,351.31 万元和 6,564.12 万元,发行人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发行人具有 良好的偿债能力,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11.44%,流动 比率为 5.13,速动比率为 4.08。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符合 《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汇会审【2020】0035 号《审 计报告》、中汇会鉴【2020】0037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本保荐机构的核查, 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法》 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五)发行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核查情 况详见本节“四、对本次证券发行是否符合《创业板办法》发行条件的核查”。 (六)发行人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的股份 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发行人目前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7,500 万元,根据发行人于 2018 年 10 月 25 3-1-1-1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8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计划向社会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不超过 2,500 万股,占本次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符合《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 第(三)项的规定。 四、对本次发行是否符合《创业板办法》发行条件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对照《创业板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逐项核查, 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创业板办法》规 定的不得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具体查证过程如下: (一)针对《创业板办法》第十一条的核查 1、发行人系由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整体变更设立。锦盛 包装以经审计的 2016 年 7 月 31 日净资产 181,108,379.42 元(根据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中汇会审[2016]4580 号《审计报告》),按照 2.414778:1 的比例,折股 为 75,000,000 股,折股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16 年 11 月 20 日,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出具了中汇会验[2016]4581 号《验资报告》对此次整体变更的出资 情况进行了验证。2016 年 12 月 21 日,股份公司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 公司设立登记,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600146150140Y 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锦盛新材的前身浙江锦盛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6 月 11 日,其设立后 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等原因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裁决停业、强制解 散等影响其合法存续的事宜。据此,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发行人依 法设立且持续经营时间在 3 年以上。 2、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中汇会审【2020】0035 号《审计报 告》,经核查: (1)发行人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5,152.88 万元和 6,084.17 万元,符合“最近两年连 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的条件。 (2)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净资产为 36,985.98 万元,未分配利 润余额为 17,055.48 万元,符合“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 3-1-1-12 未弥补亏损”的条件。 (3)发行人目前的股本总额为 7,500 万股,发行后的股本不超过 10,000 万 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 3,000 万元。 因此,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针对《创业板办法》第十二条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调阅了发行人及其前身锦盛包装的工商档案,查阅了历次注册资 本变更(包括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 营业执照等,查阅了相关财产交接文件和相关资产权属证明。经核查,发行人注 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 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此,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办法》 第十二条的规定。 (三)针对《创业板办法》第十三条的核查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化妆品塑料包装容器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膏霜瓶系列产品和乳液瓶系列产品等。报告期 内,公司 90%以上的营业收入来自于化妆品塑料包装容器,公司主要经营一种业 务。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经营业务的详细流程,查阅了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 执照、公司章程以及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等,确认其生产经营活 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 因此,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四)针对《创业板办法》第十四条的核查 1、发行人主要从事化妆品塑料包装容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 括膏霜瓶系列产品和乳液瓶系列产品等,公司最近两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2018 年度、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9.60%、 99.44%。 2、经核查发行人最近两年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发行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最近两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变化情况如下: (1)最近两年董事变化情况 3-1-1-13 2018 年 5 月 29 日,周洪峰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2018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琴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阮荣涛、 高丽君、洪煜、郭江桥、朱卫君、昌海峰、曹新文、倪静、王琴九人为董事,组 成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阮荣涛任董事长。本次变动系公司董事会正常换届。 (2)最近两年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决议,聘任阮棋江 为总经理,阮棋达、高文标、朱卫君、段刘滨为副总经理,同时由段刘滨担任财 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本次变动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正常换届。 3、根据发行人最近两年的股权结构变化和历年工商变更档案、发行人的确 认和本保荐机构的核查,发行人最近两年内实际控制人均为阮荣涛、高丽君夫妇, 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因此,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五)针对《创业板办法》第十五条的核查 保荐机构查阅并复制了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决议文件、验资报告、工商 登记材料,对发行人股东进行调查并由发行人股东出具声明,确认发行人的股权 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 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六)针对《创业板办法》第十六条的核查 保荐机构核查了相关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文件。经核查,发行人已 制订并健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 机构与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已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发行 人与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能够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 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办法》第十六 条的规定。 (七)针对《创业板办法》第十七条的核查 保荐机构核查了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分别出具的无保留 意见的中汇会审【2020】0035 号《审计报告》及中汇会鉴【2020】0037 号《内 3-1-1-14 部控制鉴证报告》。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发行人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八)针对《创业板办法》第十八条的核查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一系列内控制度及相应的执行情况及申报 会计师出具的中汇会鉴【2020】0037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已经建立 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程序和规则,投资决策程序和规则,财务核算制度,内部审计 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 产等管理控制制度,该等制度已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失控而使发 行人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并令其失真的情况。发行人 符合《创业板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九)针对《创业板办法》第十九条的核查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其出具的相关 承诺,并调查了以上人员的日常工作情况。经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忠实、勤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以下情 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十)针对《创业板办法》第二十条的核查 保荐机构实地走访了有关工商、公安、税务、劳动保护、质量监督等行政主 管部门,并核查其出具的书面证明文件、发行人申报财务报告、历次董事会决议 和股东大会决议。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下列情形: 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3-1-1-15 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 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 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认为锦盛新材符合《证券法》、《创业板办法》等法律 法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实质条件。 五、对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为上海立溢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科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绍兴锦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 11 名 自然人股东。本保荐机构将上述 3 家法人股东列入核查对象,并通过查阅工商登 记信息、验资报告、访谈股东出资人等方式进行了核查。 本次发行前,上海立溢直接持有本公司 18,75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5.00%。上海立溢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其已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完成私募基金备 案,基金编号为 SD4842;其管理人上海立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 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 P1007130。 绍兴锦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持股 平台,系由其出资人以自有资金设立,不属于募集资金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无 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上海科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由其股东以自有资 金设立,不属于募集资金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股东上海立溢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上海科丰、锦盛投资系由其出资人以自有资金设立,不属于募集资金设立的私募 投资基金,不存在以私募投资基金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因此不需要根据《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登记或者备案。 六、对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的核查 (一)资产完整方面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商标权属证书、专利权属证 书及生产经营用机器设备的购置或投入情况,实地走访了发行人的生产区域等, 3-1-1-16 并对关键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经核查,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 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 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 售系统。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且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人员独立方面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相关人事管理制度、劳动合同、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选举聘任文件,访谈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核查了发行人 财务人员的任职情况。经核查: 1、发行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以合法程序选举或聘 任,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股东超越发行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做出人事任免 决定的情况。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发行人处工作并领薪,未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发行人的人员独立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三)财务独立方面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开户许可证和基本信用信息 报告,访谈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经核查: 1、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 规的要求建立了独立的财务规章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配备了相应数量和 资质的财务人员从事财务记录和核算工作。 2、发行人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对外签订合同,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 对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为股东提 供担保,且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或其它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 3、发行人独立开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发 行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发行人的财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机构独立方面的核查 3-1-1-17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三会制度、各项部门规章管理制度,并核查了上 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实地调研了发行人的办公场所,并对关键管理人员进行了访 谈。经核查: 1、发行人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发行人董事会依据相关 法律法规及发行人章程的规定聘请了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 请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人事任免 的情况。 2、发行人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内部设立了证券部、审计部、品管部、后勤 部、供应部、财务部、生产部、技术部、销售部、开发部、模具部等职能部门, 并制定了相应的部门工作职责。发行人具备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 经营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况。 发行人的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业务独立方面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法人股东的工商资料、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 的相关承诺,并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经核查,发行人拥有独立的生产、 采购、销售、研发体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经营与发 行人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 不存在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 业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具备独立运营能力,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 司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独立性情况及 本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七、对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规性的核查 (一)本保荐机构查阅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备 案文件等资料,实地走访了发行人拟实施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厂区,并对公司研 发、生产人员进行了访谈。经核查: 1、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年增产 1,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技 3-1-1-18 改项目”和“年产 4,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新建项目”,上述项目与公司主营 业务密切相关,可以提高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综合竞 争力。 2、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未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未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 要业务的公司。 (二)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相关生产经营资料和财务资料,分析了发行 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认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 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三)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获得必要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政府主管 部门的项目备案文件以及环评批复文件,具体如下: 项目总投 其中:固定资 项目名称 备案核准文号 项目环评批复 资(万元) 产投资(万元) 年增产 1,500 万套化妆 2018-330600-29- 虞环备(2019)5 9,222 8,816 品包装容器技改项目 03-082034-000 号(滨) 年产 4,500 万套化妆品 2018-330600-29- 虞环备(2019)6 20,063 18,818 包装容器新建项目 03-095356-000 号(滨) 合计 29,285 27,634 - - 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四)发行人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18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形成决议,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 能力,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五)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分析了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具体投向。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 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核查,发 行人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 项账户。 八、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核查 3-1-1-19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发行人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和 2018 年 11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 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即期回报摊薄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500 万股,按发行 2,500 万股计算,发行后总 股本为 10,000 万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 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投资项目回报的实现需要一定周期。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预计净利润增长幅度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 度,预计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 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年增产 1,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 容器技改项目”和“年产 4,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新建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遵循行业特点、发展规律 及发展前景,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制定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后,公司产品产能和产品类型、档次将进一步提升,以满足市场快速发展和变化 的需求。公司设备和技术水平更为提高,公司的成长性和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增 强,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公司现有业务将能够有力保障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目前的品牌知名度、先进工艺技术、精细化 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客户基础等都是在现有业务的拓展中稳步积累起来的,为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三)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3-1-1-20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考虑上述情况,公司将采取多 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 公司在化妆品塑料包装行业拥有多年的行业经验,近几年来公司通过购置新 生产设备及对原有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提升产能。截至到本发行保荐书签署 日,公司具备膏霜瓶及乳液瓶合计产能 6,900 万套/年,产品种类超过 1,000 种, 生产产能及产品种类均位于行业前列。同时,公司作为行业内具有一定实力与规 模的亚克力化妆品包装产品生产商,在化妆品塑料包装行业建立了较高的知名 度,具有相对领先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已经成为多个国内外知名化妆品品牌的供应商。从全球范围内来看,根 据 欧 莱 雅 披 露 的 2018 年 年 报 内 容 , 全 球 主 要 的 化 妆 品 集 团 包 括 欧 莱 雅 (L’ORAL)、联合利华(Unilever)、雅诗兰黛(Estée Lauder)、宝洁(Procter & Gamble)及科蒂(CotyInc)等,公司直接或间接为全球第一大化妆品集团欧莱 雅(L’ORAL)及全球第三大化妆品集团雅诗兰黛(Estée Lauder)提供化妆品 塑料包装材料。 2、公司现有业务板块主要风险 关于公司现有业务板块的主要风险因素,请参见“九、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 险”。 3、提升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1)加强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作为专业从事化妆品容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积累了丰富的产品设计、 研发及生产经验。为增强发行人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深入 细分市场,使研发的技术和产品更快更好满足不同行业客户的需求,完善公司现 有产品结构,持续提高公司的技术和产品竞争能力,同时维护好现有重点客户的 良好合作关系,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努力提升细分行业的市场份额。 (2)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改进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对采购、生产、库存、销售各环 节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库存周转率,加强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提高公司资产运 营效率。同时,公司将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 3-1-1-21 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 资源,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并以自有资金开展前期建设;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完 成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 薄的影响。 (4)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高效,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本 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 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5)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草案)》及上市后适用的未来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 红的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 的决策程序及机制。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 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发 行涉及的每股收益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填补回报措施等有关事项作出如下确认及 承诺: “1、本人不无偿或者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对日常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1-1-22 3、本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积极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 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积极行使自身职权以保障股权激 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上述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明确规定不符或未 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及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较为合理,拟采取 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 件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九、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化妆品包装容器所使用的塑料原料主要包括PMMA、PETG、 ABS、AS、PP等。报告期内,受石油价格波动和贸易保护政策的影响,塑料原 料价格呈现较大的波动性。公司主要原材料PMMA报告期内采购价格走势如下: 虽然公司日常注重对原材料价格和需求进行预测,价格的短期波动对公司的 3-1-1-23 影响较小,但是未来受市场需求变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如果原材料价格出现大 幅波动,将对公司营运资金的安排和生产成本的控制带来不确定性,公司在生产 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引致的风险。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为全球知名的化妆品品牌提供化妆品塑料包装容器。 由于知名的终端化妆品品牌制造商相对集中,且均有较为严格的供应商认定体 系,公司在通过客户的供应商资质认定后,双方的交易量会逐步增大,这已经成 为该行业内较为常见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 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58%、47.99%和52.58%,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与核心 客户之间系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对市场竞争对手已形成了较强的客户资 源壁垒,但是如果公司的核心客户在经营上出现较大风险或其终止与公司的合作 关系,短期内公司将面临销售收入减少以及需要重新开发、培育新核心客户的风 险。 (三)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17,533.19万元、20,337.68万元和20,555.34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8.45%、56.62%和60.29%。公司外销 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汇率的变动对公司以外币结算的销售业务存在一定的影 响。公司存在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风险。 (四)中美贸易摩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美国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2.39%、 30.20%和35.17%,美国市场对公司的影响较大。2018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不 断升级,2018年9月24日起,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2,0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10% 的关税;自2019年5月10日起,上述2,0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由10%提高至 25%。公司出口美国的产品也在上述清单中,上述加征关税事项直接影响到公司 的对美出口业务。 针对上述加征关税事项,公司与主要美国境内客户进行了沟通,加征关税比 例为10%时,客户未要求公司承担加征关税影响,加征关税事项未对公司经营业 绩产生影响;加征关税比例提高至25%时,APC、BARALAN USA INC.要求公司 产品价格下调5%,FUSION PACKAGING I, LP要求公司部分产品价格下调5%, 3-1-1-24 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上述价格调整自2019年5月10日开始,在其他因 素不变的情况下导致公司2019年度销售收入减少100.33万元。 目前,中美贸易摩擦出现一定程度的缓和趋势。2020年1月13日,美国取消 了对中国“汇率操纵国”的认定。2020年1月15日,中美两国签署了第一阶段经 贸协议,随着这一经贸协议的达成,美国自2019年9月1日起加征关税的3000亿美 元产品清单的关税税率从15%降至7.5%的实施时间和细则也将最终确定。同时, 中美两国还达成一致意见,美国将履行分阶段取消对华产品加征关税的相关承 诺,实现加征关税由升到降的转变。但是,鉴于中美贸易摩擦的复杂性和不确定 性,若未来美国继续延续或加重对我国化妆品包装行业相关产品加征进口关税等 贸易措施,而公司经营管理无法及时适应经营环境变化时,将会给公司未来发展 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的总股本规模将扩大,净资产规模及每股净资 产水平都将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实现需要一定周期,效益实现存在一 定的滞后性,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业绩未能按预期完全达标,公司未来每股收益 在短期内可能存在一定幅度的下滑,因此公司的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十、发行人的发展前景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在《塑料加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中指出, 塑料制品业“十三五”期间仍将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争取到 2025 年,基本实现 我国由塑料加工大国向塑料制造强国的历史性战略转变。 《中国包装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指出,包装工业作为服务型制 造业,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随着我国制造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创 新体系的日益完善,包装工业在服务国家战略、适应民生需求、建设制造强国、 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3-1-1-25 工业信息化部和商务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加快我国包装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 意见》中进一步指出,包装工业是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服务型制造业,在国民 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十三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提升包装 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由“包装大国”向“包装强国”的改变。 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彰显了我国对包装行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 强,行业地位进一步提升。 2、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使化妆品产业链受益 2016 年 9 月 30 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 策的通知》,“通知”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 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 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并且将税率调整为 15%。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促进 了化妆品行业的发展,使化妆品产业链广泛受益,作为化妆品产业链中的重要环 节,化妆品塑料包装行业也将受益于税收政策的调整。 3、化妆品行业的发展亦将带动化妆品包装行业的发展 化妆品在我国正进入繁荣期,发展潜力和利润空间都十分巨大,引发很多产 业巨头跨行业介入化妆品行业,在未来几年内,行业的整体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目前国内化妆品产品包装已经越来越重视时尚潮流,各种新颖包装层出不穷,成 为我国包装更新最快的市场之一。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市场需求量加大,化 妆品产品包装将会有更快的发展,以往比较边缘化的消费群体如儿童、老人、男 性等,如今获得了化妆品企业更多的关注,这些细分市场的发展,将有效带动化 妆品市场发展,进而增加化妆品包装的需求。 4、包装产业面临快速增长 根据《中国包装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的预测,至“十三五”末, 全球包装市场需求规模将突破 1 万亿美元,包装工业年平均增速将达到 4%左右。 我国作为未来最大的包装消费市场和包装产品生产国,包装工业增速将高于全球 平均水平 2.5%以上,发展空间广阔。 5、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加为下游行业增长提供基础 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对化妆品的消费需求持续增长,同时开始呈现多 样化和个性化的特征,消费者不再一味追求低价,开始更加注重化妆品的产品品 3-1-1-26 质和服务体验,对于产品品牌价值的认可度逐渐提高,高端产品的消费群体日益 扩大,消费升级的趋势逐渐显现。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 从 2011 年的 14,551 元增长至 2018 年的 28,228 元,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升、国 家拉动内需政策以及城镇化发展等因素,为化妆品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环 境和市场空间。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是我国化妆品行业快速增长的有力保证, 同时也为化妆品塑料包装需求量的增长提供了基础,是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之 一。 (二)发行人竞争优势明显 1、模具优势 公司在模具加工过程中注重总结加工技艺,努力实现加工工艺与加工设备 的充分配合。公司成功掌握了精密切削加工技术、模具多型腔技术、高寿命模 具制造技术等核心技术。 公司凭借精巧的模具设计及先进的制造水平,在模具多型腔技术方面取得 突破,目前已掌握一模多腔的 PMMA 模具设计制造与产品成型技术。该产品的 主要工艺创新在于:①多腔注塑采用热流道技术不产生冷流道胶口;②使用高 品质模具材料设计、加工、减少废料、降低成本;③成型镶件与框架配合尺寸 全部达到 0.002mm 的高精度尺寸;④采用多道工艺机械加工,后续进行高精度 的研磨抛光,使产品成型部位达到高镜面的要求。 2、技术优势 公司从事精密化妆品塑料瓶模具开发的时间较长,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和 实践积累,掌握了模具研发、设计、制造、修复及注塑成型的核心技术。目 前,公司已拥有 33 项专利,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同时,公司还通过实践探 索,掌握了一系列非专利技术,提高了经济效益和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模温控制技术 公司通过长期模具制造与注塑成型的经验总结、技术积累、研发创新,成 功掌握了模温控制技术,能够根据注塑成型件的质量要求和产品功能,统筹分 析,制定出从模具设计制造到注塑成型各环节的最佳模温控制整体解决方案。 通过准确选择(包括导热性能在内)各项性能适配的模具钢、恰当设计并制造出 匹配适用的模具冷却结构、运用模温控制参数分析技术适配各项注塑成型参 3-1-1-27 数,辅助使用其他相关技术、工艺、设备,有效的解决了注塑成型生产过程中 因温度控制不当而经常出现的材料碳化、翘曲、缩痕等问题。 公司运用高光无痕成型技术(急冷急热成型技术)来保证表面精度、光泽度 要求较高的塑料成型件生产质量的稳定。该等急冷急热成型技术能有效解决多 孔多浇口塑件的熔合线问题,提高塑件表面光泽度,比通常采用油温机控温方 式生产出的注塑件质量更稳定,成本更低,注塑件表面光泽度更高。 (2)注塑成型自动化 公司在制造注塑成型构件过程中,优化生产布局,灵活运用生产辅助设 备,积极研发注塑成型自动化实用技术,实现了从材料投送到产品注塑完成全 程运用自动化设备进行流水作业,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效益。 公司自主研发了注塑件的自动取出技术、自动镶嵌技术,并将该等技术投 入实用:该等技术主要系通过机械手与精密模具、注塑成型机的配合,实现了 注塑生产的少人化甚至无人化;由于机械手的重复定位精度更高,作业速度更 快,更加适合精密度较高注塑部件的生产。 (3)注塑成型精密化 公司摸索出一套注塑机与模具匹配技术要领、注塑机安装模具的技术要领 以及成型参数设置的技术解决方案,综合运用后能够较为充分发挥精密模具的 原有精度性能;加之在注塑过程中综合运用各项注塑技术(如模温控制技术,以 及自动上料技术、注塑件的自动取出技术、自动镶嵌技术等多项自动化技术 等),控制调节注塑成型各项要素,并减少人工操作对成型工艺的干扰,使公司 的注塑生产能够较为稳定的实现较高的成型精度,使注塑成型产品在精密度、 均匀度、光泽度等方面达到客户较高的要求,同时也有效的降低了生产成本, 提高了生产效率。 (4)完整的注塑技术体系 公司通过较为长期的技术积累,取得了较为完备的技术储备,建立了完整 的注塑技术体系。 一方面,公司的注塑技术储备涵盖了注塑上料、模具与成型设备匹配、成 型参数设置、模温控制、成型部件取出等技术环节,在各个环节控制产品质 量,提高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公司的注塑技术储备中既有自动上料技术、注 塑零部件产品自动传送工艺、注塑件的自动取出技术等用以保证、提高成型精 3-1-1-28 度、生产效率的通用型注塑成型技术,又有模外冷却技术、一模多穴技术等高 难度技术以提升生产效率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实力。因此,公司可以根据 不同产品的技术要求,综合选取运用适用的技术编制生产方案,使公司具备了 为客户完整提供自精密模具设计至注塑件成型、组装的整套解决方案的能力。 3、客户优势 经过近二十年的积累,公司凭借优良的产品品质、规范的管理体系、全面 的综合配套能力以及快速的市场响应能力赢得了国内外知名化妆品企业的青 睐,并形成了以知名化妆品企业为主体的稳定、高端客户群,如欧莱雅 (L’ORAL)、雅诗兰黛(Estée Lauder)、迪奥(Dior)、百雀羚(Pechoin)、 韩束(KAN’S)、丸美(MARUBI)、温碧泉(WETHERM)、卡姿兰(Carslan)、 康婷、达尔威等,这些品牌在国内外化妆品市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公司与这些 在市场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化妆品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并借助自身良好产品形象,不断的开拓新的优质客户。 公司主要客户群为国内外知名化妆品企业,这些企业大多拥有数十年的发 展历史,经营稳健、管理规范、信誉卓著,且作为化妆品行业的领先企业,该 等企业的技术与服务的需求往往反映了国内化妆品塑料包装行业未来的发展趋 势。公司与该等客户的合作一方面有力推动了公司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服务 手段的不断改进;另一方面也使得公司在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手段以及 管理工具的运用水平得以提升,在同行业中达到较高的水平。 4、产品优势 公司拥有膏霜瓶和乳液瓶两大系列产品,是国内同行业中技术较为专业、 产品种类相对齐全的企业之一,公司十分重视产品的创新,以不断开发新产品 及开拓应用领域,来满足世界各地消费者及客户的需求。公司 50%以上的产品 远销欧、美等国家和地区,与国际国内知名化妆品品牌企业形成专业配套服务 产品链。 公司对产品品质高度重视,建立了品质保证部及品质管理部,品质保证部 负责产品开发阶段产品品质的制定及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制定的标准,品质管 理部按照制定的标准进行质量管控,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品质要求。品质管理 人员分布在生产的每个环节,公司从原材料进厂开始直至成品出货,每个车 3-1-1-29 间、每道程序均有专职人员进行产品的抽样检验,从而保证生产高精度、高品 质的注塑成型产品,公司产品已通过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和欧盟 Reach 认证。 5、设备优势 公司拥有较强的设备购置、操作、更新改造能力。公司在购置设备时,根 据自身生产条件和设计能力,兼顾客户产品需求,向国内外领先设备供应商定 制专业设备,从而使得公司购入的所有设备都能满足先进工艺技术的要求,并 能在最短时间内完成调试工作进入量产。公司目前已拥有 16 台 PLC 全自动装配 机,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节省人工,提高交货速度,这些先进加工装配设 备为制造高精度、高品质的产品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公司现拥有多台国际先进 水平的全电动精密注塑机、自动印刷机、自动烫金机、真空镀膜机,并提供从 设计、制模、试样到注塑、丝印、烫金、涂装、组装等一条龙服务,可快速响 应不同客户的需求,持续不断的开发出新产品。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同行业 中技术专业、产品种类相对齐全的企业之一。 6、地理优势 公司地处长三角的绍兴市,距绍兴东高铁站约 15km,距杭州萧山机场约 50km,距上海市约 160km,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具有较为明显的运输成 本优势。长三角经济区乃至整个华东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区域之一,浙 江、江苏等地是塑料包装行业集中发展较好较快的区域。目前,公司产品符合 注塑产业发展趋势及下游产品应用的市场需求,具有区域发展优势。 (三)募集资金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年增产 1,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技改 项目”和“年产 4,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新建项目”。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的 运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以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为基础,结合未来市场需求扩 大产业规模、提升技术水平的重大战略举措。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线改扩建和新 产品生产,是公司依托自身在化妆品包装容器行业精耕细作数十年积累的工艺 技术、研发能力、质量优势、客户资源和品牌影响力等优势,进一步扩大主营 产品生产规模并提升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在丰富产品线和提升生产能力的基 础上,提高公司在化妆品塑料包装方面的产品设计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3-1-1-30 目的建设实施,有利于公司增强主营业务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行业领先优 势。 综上所述,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趋势良好,发行人在行业中具有较为明显 的竞争优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自身发展战略需要和市场需求的发展方 向。因此,发行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十一、关于聘请第三方行为的专项核查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2018〕22 号)的规定,保荐机构就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服务对象锦盛新材在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是否 聘请第三方及相关聘请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方式与过程 1、访谈锦盛新材法定代表人,询问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聘 请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具体情况,获取锦盛新材出具的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声明 文件。 2、查阅并获取锦盛新材的会计账套、合同管理清单等文件,核实锦盛新材 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具体情况。 (二)核查结果 本保荐机构、发行人在本项目中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附件: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长性的专项 意见 3-1-1-31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张 双 保荐代表人(签名): 翟平平 孙文乐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秦 冲 内核负责人(签名): 廖笑非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签名): 王连志 董事长(签名):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1-32 附件 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我公司作为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兹授权翟平平、孙文乐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该公司本次发行上 市的尽职推荐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 保荐代表人翟平平未在主板同时担任两家在审企业的签字保荐代表人,未在 创业板同时担任两家在审企业的签字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孙文乐未在主板同时担任两家在审企业的签字保荐代表人,未在 创业板同时担任两家在审企业的签字保荐代表人。 特此授权。 保荐代表人(签名): 翟平平 孙文乐 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连志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1-33 附件 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长性的专项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本保荐机构”)接受浙江 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盛新材”、“发行人”、“公司”)委托, 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 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 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履行了恰当的尽职调查和内部核查程序,就发行人的 成长性出具本专项意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Jinsheng New Material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0146150140Y 法定代表人 阮荣涛 注册资本 7,5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8 年 6 月 11 日(2016 年 12 月 21 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渔舟路 9 号 塑料包装制品、五金塑料制品、电子电器制造、加工;新材料研发、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金属模具制造;铝制品容器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业 务(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主要从事化妆品容器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所属行业为塑料制品业中的塑料包装行业,细分行业系化 妆品塑料包装行业。 公司是国内同行业中技术较为专业、产品种类相对齐全的企业之一,公司十 分重视产品的创新,以不断开发新产品及开拓应用领域,来满足世界各地消费者 及客户的需求。公司产品远销欧、美、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与国际国内知名化 妆品品牌企业形成专业配套服务产品链。 公司现拥有多台国际先进水平的全电动精密注塑机、自动印刷机、自动烫金 机、真空镀膜机,并提供从设计、制模、试样到注塑、丝印、烫金、涂装、组装 3-1-1-34 等一条龙服务。公司拥有一支力量雄厚的技术、生产队伍及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 制度,已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 二、发行人的成长性分析 (一)广阔的行业前景提供市场机遇 从全球范围内来看,化妆品市场将受益于:全球的人口数量增长带来的消费 者数量上升;全球范围内的人均收入增长带来的消费意愿上升;消费者对于健康 环保等意识增强所带来的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市场需求进一步细化到 民族产品、男士美容、青少年护理等新兴领域带来新的市场机会;以及全球各个 国家与地区规范化妆品立法带来的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安永(EY)公布 的研究报告《The luxury and cosmetics financial factbook 2017 edition》中预测数据, 2020 年全球化妆品市场规模将增长至 4,910 亿欧元,全球化妆品市场需求潜力巨 大。 相对于美国、日本及韩国等发达国家,我国化妆品人均消费水平仍然较低, 未来增长潜力巨大。近年来,随着欧美化妆品大品牌对国内市场的持续开拓与市 场培育,国内消费者已经逐步形成了日常的化妆品使用和消费观念,为国内化妆 品市场带了更多的发展机会。根据欧睿国际(Euromonitor)的预测,中国化妆 品行业将在未来几年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预计到 2020 年市场容量将达到 4,000 亿元,2016 年至 2020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70%,行业发展空间巨大,整 个化妆品产业链将从化妆品市场规模增长中获得更多经济效益。 (二)突出的行业地位促进市场份额增长 公司在化妆品塑料包装行业拥有较高的行业地位,近几年来公司通过购置新 生产设备及对原有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提升产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公司具备膏霜瓶及乳液瓶产能 6,900 万套/年,产品具体型号超过 1,000 种,公司 产能及产品种类均位于行业前列,在化妆品塑料包装行业建立了很高的知名度, 属于国内化妆品塑料包装行业第一梯队,具有相对领先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已经成为多个国内外知名化妆品品牌的供应商。从全球范围内来看,公 司直接或间接为全球第一大化妆品集团欧莱雅(L’ORAL)及全球第三大化妆 品集团雅诗兰黛(Estée Lauder)提供化妆品塑料包装材料。从国内市场来看, 3-1-1-35 公司在国内化妆品市场直接或间接为包括 2018 年护肤品排名中的百雀羚(第 一)、巴黎欧莱雅(L’ORAL)(第三)及韩束(第七)等三家知名品牌,以 及 2018 年彩妆排名中的卡姿兰(第二)、迪奥(第六)及韩束(第八)等三家 知名品牌提供化妆品包装材料。 (三)领先的模具和技术优势巩固市场地位 公司从事精密化妆品塑料瓶模具开发的时间较长,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和实 践积累,掌握了模具研发、设计、制造、修复及注塑成型的核心技术。公司凭借 精巧的模具设计及先进的制造水平,在模具多型腔技术方面取得突破,目前已掌 握一模多腔的 PMMA 模具设计制造与产品成型技术。该产品的主要工艺创新在 于:1、多腔注塑采用热流道技术不产生冷流道胶口;2、使用高品质模具材料精 细、设计、加工、减少废料、降低成本;3、成型镶件与框架配合尺寸全部达到 0.002mm 的高精度尺寸;4、采用多道工艺机械加工,后续进行高精度的研磨抛 光,使产品成型部位达到高镜面的要求。 公司通过较为长期的技术积累,取得了较为完备的技术储备,建立了完整的 注塑技术体系。一方面,公司的注塑技术储备涵盖了注塑上料、模具与成型设备 匹配、成型参数设置、模温控制、成型部件取出等技术环节,在各个环节控制产 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公司的注塑技术储备中既有自动上料技术、 注塑零部件产品自动传送工艺、注塑件的自动取出技术等通用型注塑成型技术用 以保证、提高成型精度、生产效率的通用型注塑成型技术,又有模外冷却技术、 一模多穴技术等高难度技术以提升生产效率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实力。 (四)优质的产品及客户资源进一步开拓市场 公司拥有膏霜瓶和乳液瓶两大系列产品,是国内同行业中技术较为专业、产 品种类相对齐全的企业之一,公司十分重视产品的创新,以不断开发新产品及开 拓应用领域,来满足世界各地消费者及客户的需求。公司产品已通过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和欧盟 Reach 认证,其中 50%以上的产品远销欧、美等国家和地区, 与国际国内知名化妆品品牌企业形成专业配套服务产品链。 公司凭借优良的产品品质、规范的管理体系、全面的综合配套能力以及快速 的市场响应能力赢得了国内外知名化妆品企业的青睐,并形成了以知名化妆品企 业为主体的稳定、高端客户群,如欧莱雅(L’ORAL)、雅诗兰黛(Estée Lauder)、 3-1-1-36 迪奥(Dior)、百雀羚(Pechoin)、韩束(KAN’S)、丸美(MARUBI)、温 碧泉(WETHERM)、卡姿兰(Carslan)、康婷、达尔威等,这些品牌在国内 外化妆品市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公司与这些在市场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化妆品 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并借助自身良好产品形象,不断地开 拓新的市场。 三、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对成长影响分析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查阅分析了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研究资料、国内外 权威行业协会出具的行业研究报告、发行人的专利证书及申报文件,对发行人的 核心技术人员进行了访谈,认为发行人通过自主创新形成了自己的核心技术。 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行人已经具备较强的创新研发能力 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研发体系,构建了技术研发所需的软硬件环境。公司 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对公司的研发项目进行技术指导。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 97 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10.80%。目前,公司的研发 成果包括 33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2 项、实用新型 18 项、外观设计 13 项。公 司与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上虞职业技术学校等单位建立了研发合作关系,开展了 多项课题项目研究。 目前,公司拥有成熟的研发项目及技术储备,在注塑模具以及注塑工艺的设 计、制造及产品成型领域,公司选择有市场前景、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的研究 开发项目进行自主开发。公司目前自主研发项目储备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技术名称 主要内容 ①进一步完善设计标准,建立 CNC 编程标准参数库及标准加工工 艺模板 在每个部件设计完毕后,将最佳方案存入模库中,并实现各种模 块的分类检索,供各编程人员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参考,从而 注塑加工工艺 提高设计效率,缩短设计、加工程序编写周期。 1 系统化、标准 ②CNC、EDM、EDW 操作标准化 化研究 将 CNC、EDM、EDW 操作分解为若干标准步骤,并编写每个步 骤详细的操作指导书,以降低操作人员的操作失误频率,降低非 正常损耗。 ③建立严格检测标准 对检测环境、条件、测量方法、判定基准均制定了详尽的标准, 3-1-1-37 检测人员按照检测标准严格对产品进行检测,尽力降低人为的操 作误差,尽量减少人为漏检、错判。 ①模内自动断浇技术 注塑完成后开模前,使用该技术能自动切断浇口,减少后加工作 业,提高生产效率。 ②长臂连杆技术 在管件/管道成型时使用,从而可以减少模具体积。 注塑结构设计 ③球体成型技术 2 优化课题研究 传统工艺使用焊接等,使用该技术可以一副模具实现完整成型加 工。 ④快换模具技术 锁模方式一:液压一键锁模结束,一键锁紧顶出杆结束;方式二: 锁模盘加力杆一键锁静模,机器自动调整模具厚度再一键锁动模。 目的减少换模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单个油缸实现 通过油缸和辅助机械结构实现多动作,简化注塑工艺结构,既安 3 数次脱模设计 全又可靠,同时减低注塑成型成本。 研究 通过对注塑材料、冷却系统、浇口方式、隔热处理、成型机选型 高速成型注塑 以及机械手选型和改造等关联系统的整体技术研究,提高整体技 4 设计研究 术解决方案,从而明显降低现有产品成型的周期。公司通过深入 研究,最终实现公司高速注塑成型的短周期、批量化生产能力。 外观厚壁 PMMA 产品(底部壁厚大于 10MM)的注塑设计,特别 是产品顶出的结构是量产稳定性的保证。为了满足有关产品质量 超厚产品的注 5 的要求,最大限度降低有关产品的不良率,公司专门组织对超厚 塑设计研究 产品注塑的设计方案研究,以形成一套技术解决方案,从而达到 实用要求。 针对模具零件分开加工后组装完接缝错位、抛光会产生分型部分 模内分体镶件 变形情况、先组装整体放电容易积碳情况,采用延伸设计引流排 6 转角无缝连接 渣设计,不易产生放电积碳的同时镶件接缝容易一次性达到μ级, 技术 抛光变得简单不变形,抛光后无缝连接。优点是降低模具型腔加 工难度、降低模具抛光难度、同时大大减少零件配合加工时间。 模具零件,特别是斜面配合对模具加工设备的精度要求较高,一 般进行多个零件组配,由于同心度偏移会使模具寿命大打折扣, 同时在使用中零件易磨损而维修频率较高。对多个组件设计为同 产品同心度高 7 心结构时采用同基准单腔多组件基准一步加工技术完成,在达成 精度设计技术 零件组配同心度的同时,标准化作业手法可达到产品加工质量要 求的前提下,在模具成本方面比完全依靠高精度设备加工相同模 具成本降低十几倍。 超厚产品的注 同一套模具实现二次注塑,解决超厚产品内外不缩水的模具设计 8 塑设计研究 和注塑工艺。 泵头类产品传统工艺加工按头和喷眼小孔在成型工艺后需要检测 小孔类产品过 小孔是否堵塞,方法麻烦而且按头取出后特别是喷眼零件非常小 9 程控制设计 再次检测操作繁琐有误判可能。运用模内机械手取出同步监测技 术可以在第一个出现小孔堵塞的时候机器警报停机。 3-1-1-38 国产泵头目前功能方面最大问题点是泵出量不稳定和泄漏问题, 自动组装检测机中自动监测分类技术可以区分良品和不良品并将 泵类产品功能 10 不良品分类取出,运用流体力学和空气动力学原理自主研发设计 自动检测技术 的检测装置可以将不同功能问题产品分类取出使生产之良品 100%功能合格。 带治具的组装线往往设计成专用产品流水线,经常因订单不连续 自动化组装通 而停线,设计磁力加定位装置实现快速更换治具快速更换为下一 11 用式组装流水 个产品。线体内可自动除尘、真空测漏、自动压合组装、自动选 线 方向排序、自动点胶,并可以和烫金机丝印机连线生产,最大程 度减少中间半成品的周转,一次性组装成成品包装出货。 (二)发行人已经掌握产品创新的核心技术 公司目前产品的核心技术主要为自主研发的成熟技术,技术水平较为先 进,已用于产品的批量化生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塑成型技术 工艺先进性 对于塑胶厚壁容易收缩的问题,公司进行了模具强度和模具材 厚壁 PMMA 材 1 料的改进,对厚壁产品进行了模流分析,采用保压等一系列手 料的成型技术 段解决了产品收缩的问题,提高了产品的质量水平。 公司注塑件使用机械手与注塑成型设备密切配合,机械手自动 取出注塑成型完毕的部件,实现了注塑生产的无人化,大幅提 注塑件的自动取 2 高了注塑效率。通过机械手的准确定位,避免人工操作定位误 出技术 差而损坏模具,同时,由于注塑接卸的重复定位精度要求较高, 作业速度更快,从而适合精密度较高注塑部件的生产。 公司模外冷却系统能大幅度地降低产品成型周期和不良品率, 提高批次产量。该系统利用 UG 等专业分析软件模拟产品的热 分布,并进行模拟冷却,同时按照分析报告对产品进行可控制 3 模外冷却技术 冷却,实现产品内外按一定的比率进行降温。此外,产品外表 采用旋转风对产品进行 360°无死角快速冷却,避免了由于热收 缩而造成产品不良。 公司生产区域按照功能分隔,塑料原料在装料区集中装填入指 定容器后,通过定制设备自动吸入并输送至不同的注塑机。公 4 自动供料技术 司采用单机单管和一机多管混合的管网,来满足所有机台的需 求,节省人工,提高了生产效率。 企业在接到订单后,能否在短时间内为订单确定出准确的染色 配方是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关键之一。大部分同类企业依赖其 他公司为新色样配色,如此一来,色样确认周期过长,同时在 5 自行配色技术 批量生产中,一旦出现有颜色偏差的情况,往往无法马上得到 有效的解决,大幅降低了生产效率。对此,公司成立了自主配 色技术部门,采用卡博特、科来恩、巴斯夫、汽巴(Ciba)、杜邦 等公司的优质原料,通过具有多年经验的配色工程师来完成新 3-1-1-39 产品的配色打样,大幅缩短了色样配色周期,同时在客户对产 品颜色要求高,需要现场确认的情况下,提供快速高效的技术 服务。 注塑零部件产品 注塑产品通过合理设计的传送装置,分类传送至指定区域,检 6 自动传送工艺 验合格后包装。 高光无痕成型技术能有效解决多孔多浇口塑件的熔合线问题, 高光无痕成型技 7 提高塑件表面光泽度,比通常采用油温机控温方式生产出的注 术 塑件质量更稳定,成本更低,注塑件表面光泽度更高。 循环泵驱动在换热器与需冷却设备之间循环流动,喷淋水均匀 地喷洒在换热器上,在换热器外表面形成均匀的水膜,空气由 封闭型循环冷却 塔体下方的进风口进入塔内和喷淋水喷在换热器表面的两种换 8 技术 热方式进行热交换;两种模式之间是通过传感器及电子原件对 水温的监测,自动进行切换,来恒定水温,并能减少用水、用 电,保证水质等特点。 该系统通过超声波电子尺、电子变量柱塞泵和 NC5 控制系统等 互相配合来实现的,超声波电子尺的控制精度达到 0.01mm,按 高精度全闭环注 9 照克重量来换算是 0.0015 克,而且是非接触式,不会磨损,使 塑技术 用寿命更长。稳定的低速射出性能,灵活的无级射速切换,可 以满足高质量表面成型。 序号 模具加工技术 工艺先进性 多立体菱形方块 采用特定工具夹自动化加工,解决注塑模具腔加工存在一角三 1 组成的平面模具 菱六面的高难度问题。 加工技术 在注塑行业,许多厂家都有产品定位的要求,定位一般是由油 缸带动齿条进行上下抽动来达到定位的效果,因螺纹盖和油缸 的长度较长,高度会在模具上超出一米以上,当模具装在注塑 模具定位系统改 2 机上的时候,会挡住机械手,只能用手工生产,严重影响生产 进技术 力。公司经过多次试验和努力,使用电器和机械相结合的方法, 通过马达带动齿条进行产品定位,通过行程开关进行位置控制, 同时装备机械保险块,大大提高了自动化的生产效率。 多型腔技术,一模 8-16 腔,模具自动化生产速度快,每模周期 30-60 秒;模具用材特殊,热处理工艺要求严格,热流道针点式, 模具多型腔加工 3 模具型腔表面抛光性好,模具重复定位精度高,自动化程度高, 技术 保证产品浇口平整光滑,产品质量稳定,使用寿命已超 100 万 次。 热流道系统对普通进胶的产品有节省原材料 10%左右的功能, 同时能提高产品质量和模具生产的稳定性。公司和热流道供应 内进胶热流道成 4 商共同开发的内进料热流道系统模具,在节省原材料方面起到 型技术 了相当大的作用,以前内进料的模具流道重量占总重量的 40% 以上,经过模具技术改进,流道重量大幅降低,现在已在公司 3-1-1-40 大力推广。 序号 装配、测试技术 工艺先进性 可编程逻辑控制 器(PLC)在泵 公司拥有 16 台 PLC 全自动的装配机,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 1 芯、泵套中的自 节省人工装配时间,提高交货速度。 动装配技术 可视系统在包装 在装配流水线上面,安装平面、曲面可视系统,可以对平面或 2 行业的检测应用 曲面印刷的字体、花纹进行拍照检测,防止人眼检测的疲劳, 技术 导致误判,来保证产品合格。 序号 烫印、涂装技术 工艺先进性 涂装的目的是填补目前一些塑料制品和其他素材在他们的生产 工艺上所无法达到的特殊效果。采用涂装工艺经过特殊方法、 特殊效果加工后,将产品装饰的更加美观和耐用,且提高产品 的档次,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外镀(紫外线固化,简称 UV 固化):先对产品进行表面处理, 喷上 UV 底漆,再利用强大电流将镀膜源(钨丝)加热。然后 塑胶件表面涂装 1 把挂在钨丝上的铝圈溶解,铝材从而蒸发,飞散到各方面并附 技术 着于被镀件上。溶解的铝为铝原子,以液体状态存在并附着于 被镀件上,经冷却结晶后变为铝薄膜,再做出表面各种颜色的 金属色的工艺。 内外喷:就是对产品内外表面进行着色处理的一种工艺,可以 做各种渐变色、实色、半透明色等,可以满足客户的各种审美 需求。 涂装电镀水滴工 一项可以在产品表面做成立体水滴效果的工艺,可以满足客人 2 艺 对包装产品的审美要求。 对凹面烫金一直是烫金行业的难点,公司经过烫板模具的不断 改进,现在能对各种不同的凹面进行烫金,从而避免表面摩擦 3 凹面烫金技术 带来的字体断裂、缺少等现象,通过使用该工艺很好地起到了 防伪作用。 ①热转印工艺 将图案预先印在薄膜表面,印刷的图案层次丰富、色彩鲜艳、 千变万化、色差小、再现性好,能达到设计图案者要求的效果。 ②全自动印刷工艺 公司拥有多台高精度的全自动印刷机,能够大大提高印刷的精 度和印刷的稳定性,产品定位精准,同时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塑胶件表面印刷 提高产品质量,能够为客户节省订单时间。 4 技术 ③烫金 烫金工艺是利用热压转移的原理,将铝箔中的铝层转印到承印 物表面以形成特殊的金属效果。 ④移印 目前公司多采用多色油墨移印设备印刷,对于图案复杂,颜色 较多的印刷有较好的效果。 ⑤丝网印 3-1-1-41 丝网印刷墨层最厚,饱和度高。 (三)发行人将持续深化自主创新理念,加大技术研发投入 公司目前以开发部为研发依托,在“注塑成型产品”、“加工标准化”等 研究领域内,从全球范围搜索技术创新与研发成果,学习、引进并且消化吸 收。公司将有效运用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等外部研发资源,并充分发挥 企业现有的研发能力,加快研发成果向实际生产力转化。公司力争通过合作研 究、共同开发、技术引进、自主创新等模式进行新技术、新工艺的创新整合, 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使公司保持行业领先的创新能力。 公司将拓展与国内外专业科研院所合作,借助外部的研发、技术与信息优 势,提升公司内部技术工艺水平。公司与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上虞职业技术学 校等单位建立了研发合作关系,开展了多项课题项目研究。 通过前期投资,公司目前已拥有专业化的实验设备,投入足额的实验、测 试经费,开展各项注塑成型产品的生产工艺课题研究及公司注塑设计、检测标 准化的各项试验,从而为公司研发项目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的基础。未来如果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成与使用,公司的研发硬件设施将进一步升级,从而 为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再上新台阶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同时,公司将通过提高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制定完善的奖励制度,吸引并 留住人才。在现有的科研队伍基础之上,公司拟通过内部选拔、校企联合培 养、人才引进等方式进一步充实研发、技术团队实力。公司通过不断优化技术 研发人员的激励和培训机制,改革薪酬分配,特别是注重对在技术创新、新产 品开发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进行重点奖励,不断完善人才激励制 度。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处行业前景良好,其行业地位突出; 发行人拥有与其生产经营相关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工艺,其自主创新能力能够维持 技术和工艺的先进性;发行人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发行人将保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具有较好的成长性。 3-1-1-42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 长性的专项意见》之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张 双 保荐代表人(签名): 翟平平 孙文乐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