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07-1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锦盛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盛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锦盛新材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97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锦盛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锦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99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349,75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6,900,000.00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2,85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500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
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
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1
项目总投资 其中:固定资产
项目名称 备案核准文号 项目环评批复
(万元) 投资(万元)
年增产 1,500 万套化 虞环备
2018-330600-29-
妆品包装容器技改项 9,222 8,816 (2019)5 号
03-082034-000
目 (滨)
虞环备
年产 4,500 万套化妆 2018-330600-29-
20,063 18,818 (2019)6 号
品包装容器新建项目 03-095356-000
(滨)
合计 29,285 27,634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
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而未赎回的情形。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等,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
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2
(四)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
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
织实施。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
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并提供保
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
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
3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的现金管理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2020 年 7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2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
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锦盛新材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锦盛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安信证券对锦盛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还需锦盛新材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翟平平 孙文乐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