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2020-11-04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6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通
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上海立溢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立溢”)所持有本公
司的股份解除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解除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公司股东上海立溢 18,750,000 股股份被冻结。
二、本次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解除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或第一 司法冻结 解除冻结 冻结
股东名称 冻结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大股东及其 起始日 日期 执行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人
上海立溢 上海市
股权投资 虹口区
否 18,750,000 100.00% 18.75% 2020-9-24 2020-11-2
中心(有限 人民法
合伙) 院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立溢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持有公司股份
18,7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8.75%。本次解除冻结股份 18,750,000 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5%。本次司法冻结解除
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已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立溢所持公司股份已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