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6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
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
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主要工作分述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监事会,具体内容如下:
参加
序号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主要议题 投票表决情况
人员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的自我
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 《关于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全体
1 事会第二 2020/4/23 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票通过
监事
次会议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2019年度薪酬情况及2020年度薪
酬计划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第二届监
现金管理的议案》 全体
2 事会第三 2020/7/17 全票通过
监事
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第二届监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全体
3 2020/8/26 全票通过
事会第四 要的议案》 监事
1
次会议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第二届监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全体
4 事会第五 2020/10/27 全票通过
议案》 监事
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
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
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
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
中。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进行定期审计
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认真核查了公司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通过检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的财务体系,独立核算,遵
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2020 年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报表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四)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
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2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
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的贯彻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
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
发展战略的实现。
(六)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严格检查,认
为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公司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方向为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此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
员加强监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
高治理水准;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
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
护股东的权益。
再次,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
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
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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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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