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锦 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盛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 规定的要求,对锦盛新材 202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 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97 号)核准,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 13.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75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6,90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2,85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出具中汇会验[2020]500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袍江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绍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 1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6,162.82 万元(含 募 集 资金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 ),其中,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15,400.00 万元,剩余 762.82 万元存放于公司的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 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294056200013000018031 758.1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江滨支行 1211023729100017113 4.69 合计 762.82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9,285.00 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含税) 143.25 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9.23 减: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3,274.66 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5,181.0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支出 8,093.58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6,162.82 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62.82 现金管理余额 15,400.00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274.66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 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说明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不存在 差异。 2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5129 号),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181.08 万元。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181.08 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 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2020年8月3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62.82万元,购买保本收益凭 证尚未到期金额15,400.00万元,合计16,162.82万元,后续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四、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安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锦盛 新材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 3 锦盛新材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285.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274.6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274.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和超募资金投 项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总额(1) 金额 的效益 计效益 向 变更) 总额 (2)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增产 1,500 万 2022 年 04 月 套化妆品包装容 否 9,222.00 9,222.00 1,374.68 1,374.68 14.91 - 不适用 否 30 日 器技改项目 年产 4,500 万套 2021 年 06 月 化妆品包装容器 否 20,063.00 20,063.00 11,899.98 11,899.98 59.31 - 不适用 否 30 日 新建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29,285.00 29,285.00 13,274.66 13,274.66 -- -- -- -- --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 29,285.00 29,285.00 13,274.66 13,274.66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人民币 5,181.08 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5129 号);公司 5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0 年 8 月 3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62.82 万元,购买保本收益凭证尚未到期金额 15,400.00 万元, 合计 16,162.82 万元,后续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6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翟平平 孙文乐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