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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盛新材: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2021-12-02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2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洪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
致。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
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持有公司股份 9,334,353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 6.22%)的股东、董事洪煜先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一种或
多种方式预计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333,58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6%(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
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
间除外)。

       近日,公司收到洪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获悉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区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间(元/股)        (股)         比例
                        2021/11/1
            集中竞价
  洪煜                     至       11.88-12.90      1,272,838          0.8486%
              交易
                        2021/12/1

    上述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
持有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
                                            份                      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334,353     6.2229%   8,061,515     5.3743%
               其中:无限售条件
   洪煜              股份           2,333,588     1.5557%   1,060,750     0.7072%
                     有限售条件
                     股份           7,000,765     4.6672%   7,000,765     4.6672%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其他情况说明
    1、 洪煜先生本次减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
    2、 洪煜先生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
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 洪煜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本人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的发行价。
    4、 洪煜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5、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洪煜先生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 洪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