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2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盛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锦盛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97号文《关于核准浙江锦盛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锦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99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7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6,9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2,85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5007号《验资
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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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投入募集资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含部分变更)
年增产 1,500 万套化妆品包
1 9,222.00 1,374.68 是
装容器技改项目
年产 4,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
2 20,063.00 18,917.27 否
容器新建项目
年产 6,000 万套化妆品包装
3 7,847.32 33.88 否
容器建设项目
合计 20,325.83
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并经2021
年9月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增产1,5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技改项目”下未投
入的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为“年产6,0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同时
将实施地点变更为滨海新区[2021]G16(JB-08-1-02-8)地块(坐落于浙江省绍兴市
滨海新区沥海街道,东至渔东路,南至沧海路,西至渔舟路,北至舜海路)。2021
年9月,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绍兴袍江支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9,565.22万元(含募
集资金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其中,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6,900.00
万元,剩余2,665.22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需要逐步投入,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
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暂时闲置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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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
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
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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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形。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
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认为:锦盛新材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锦盛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安信证券对锦盛新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还需锦盛新材2021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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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翟平平 孙文乐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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