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锦 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盛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锦盛新材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97 号)核准,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 13.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75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6,90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2,85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出具中汇会验[2020]500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袍江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绍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1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并经 2021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增产 1,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技改项目”下 未投入的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为“年产 6,0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 同时将实施地点变更为滨海新区[2021]G16(JB-08-1-02-8)地块(坐落于浙江省绍 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东至渔东路,南至沧海路,西至渔舟路,北至舜海路)。 2021 年 9 月,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袍江支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9,565.22 万元(含 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其中,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6,900.00 万元,剩余 2,665.22 万元存放于公司的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余额(元) 年产 4,500 万套化 交 通银行 股份有 限 294056200013000018031 妆品包装容器新建 11,151,444.37 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项目 中 国工商 银行股 份 年产 6,000 万套化 有 限公司 绍兴江 滨 1211023729100017113 妆品包装容器建设 15,500,734.73 支行 项目(注) 合计 26,652,179.10 注: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增产 1,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技改项目”。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9,285.00 项目投入 13,274.6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52.48 项目投入 7,051.17 本期发生额 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53.57 项目投入 20,325.8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06.05 应结余募集资金 9,565.22 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9,565.22 差异 -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原募投项目“年增产 1,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技改项目”计划在浙江省绍 兴市滨海新城沥海镇渔舟路 9 号的一期厂房中的注塑车间及模具车间进行技改。 现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议将原募投项目变更为新募投项目“年产 6,000 万套化妆 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为满足新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实施地点也变更为公司 已取得的滨海新区[2021]G16(JB-08-1-02-8)地块,坐落于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 沥海街道,东至渔东路,南至沧海路,西至渔舟路,北至舜海路,土地面积 33,123 平方米,距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直线距离 100 米。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 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实施地点的公告》(2021-042)。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181.08 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5129 号);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9,565.22 万元(含 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其中,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6,900.00 万元,剩余 2,665.22 万元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安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锦盛 新材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 锦盛新材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 4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5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285.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051.1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847.3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847.3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325.8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6.80%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和超募资金投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的效益 计效益 向 分变更) (2)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 增 产 1,500 万套化 妆品包 是 9,222.00 1,374.68 - 1,374.68 100.00 - 不适用 是 装容器 技改项 目 年产 4,500 万 2021 年 06 月 套化妆 品包装 否 20,063.00 20,063.00 7,017.29 18,917.27 94.29 149.18 否 否 30 日 容器新建项目 年产 6,000 万 2025 年 09 月 套化妆 品包装 否 - 7,847.32 33.88 33.88 0.43 - 不适用 否 01 日 容器建设项目 承诺投 资项目 -- 29,285.00 29,285.00 7,051.17 20,325.83 -- -- 149.18 -- --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 29,285.00 29,285 7,051.17 20,325.83 -- -- 149.18 -- -- 6 1、“年增产 1,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技改项目”由于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 意终止“年增产 1,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技改项目”,该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年产 6,000 万套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该议案已于 2021 年 9 月 1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年产 4,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新建项目”于 2021 年 7 月份开始陆续投产,产能利用率较低,其规模效应未 充分发挥,固定成本较高,导致该项目效益未达预期。 “年增产 1,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技改项目”立项较早,拟对公司一期厂房中的注塑车间及模具车间进行技改, 随着募投项目“年产 4,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新建项目”于 2021 年 7 月份投入生产,目前公司的产能已经满足目 前膏霜瓶、乳液瓶等护肤类产品的销售,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终止“年增产 1,500 万套化妆 品包装容器技改项目”,该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年产 6,0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该议 案已于 2021 年 9 月 1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原募投项目“年增产 1,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技改项目”计划在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城沥海镇渔舟路 9 号的一期 厂房中的注塑车间及模具车间进行技改。现公司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议将原募投项目变更为新募投项目“年产 6,0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施地点也变更为公司已取得的滨海新区[2021]G16(JB-08-1-02-8)地块,坐落于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 东至渔东路,南至沧海路,西至渔舟路,北至舜海路,土地面积 33,123 平方米,距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直线距离 100 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人民币 5,181.08 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5129 号);公 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7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1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665.22 万元,购买保本收益凭证尚未到期金额 6,900.00 万元, 合计 9,565.22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公司将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及经营需要,合理安排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8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 截至期末 本年度实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可 目拟投入 实际累计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际投入金 进度(%) 定可使用状 行性是否发生重 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现的效益 计效益 额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总额(1) (2) 年增产 1,500 万套化妆 2025 年 09 月 年产 6,0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 7,847.32 33.88 33.88 0.43 - 不适用 否 品包装容器技改项目 01 日 变更原因: “年增产 1,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技改项目”立项较早,拟对公司一期厂房中的注塑车间及模具车间进行技改,这是公司根据当 时的市场行情以及自身实际情况确定的技改项目。随着募投项目“年产 4,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新建项目”于 2021 年 7 月投入 生产,目前公司的产能已经满足目前膏霜瓶、乳液瓶等护肤类产品的销售,因此,公司决定终止“年增产 1,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 器技改项目”。 根据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扩充产品种类,不断拓展新市场和新客户,这对公司产能保障、效率提高、资源调配等各方面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本着公司效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讨论拟将“年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 增产 1,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 6,0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新募投项目从事吹塑瓶、乳液泵、 体项目) 泡沫泵等洗护包装和彩妆包装。 为满足“年产 6,0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的建设需要,实施地点拟变更为公司已用自有资金取得的滨海新区 [2021]G16(JB-08-1-02-8)地块,坐落于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东至渔东路,南至沧海路,西至渔舟路,北至舜海路。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年增产 1,5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技改项目”下未投入的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为“年产 6,000 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 目”,同时将实施地点变更为滨海新区[2021]G16(JB-08-1-02-8)地块(坐落于浙江省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东至渔东路,南至 9 沧海路,西至渔舟路,北至舜海路);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 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地点的公告》(2021-04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10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翟平平 孙文乐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