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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盛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公告2022-05-19  

                        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7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州立溢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
致。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持有公司股份 28,12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 18.75%)的股东湖州立溢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
立溢”)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预计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 9,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湖州立溢已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6)。

       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收到湖州立溢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
的告知函》,湖州立溢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并承诺将于即日起未来
六个月内不再减持公司股份。现将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区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间(元/股)     (股)       比例
  湖州立溢股权
投资中心(有限    大宗交易   2022/5/16     8.88        3,000,000      2.00%
      合伙)

        上述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
   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8,125,000     18.75%       25,125,000    16.75%
湖州立溢股
             其中:无限售条
权投资中心                  28,125,000     18.75%       25,125,000    16.75%
                 件股份
(有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
                   份            -            -             -            -

        二、 其他情况说明
        1、 湖州立溢本次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其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2、 本次减持湖州立溢违反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3、 湖州立溢就前述交易再次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表示今
   后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认真履行所作出的承诺,杜绝此类情
   况再次发生,并承诺将于即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再减持公司股份。
        同时,公司也会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再次要求各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
   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其所作出的承诺。
        4、 湖州立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及减持计划提前
   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 湖州立溢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
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