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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强联: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3-31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 年度我们作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按规定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
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2020 年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事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发
挥各自的特长,积极参加讨论并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合理化的建议。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 报告 期 应   现场出席董   以 通讯 方 式   委托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列席股东大
  姓名    参 加董 事 会   事会次数     参 加董 事 会   事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王晓莹          11           11              0            0             否            4


 雷贤卿          11           11              0            0             否            4


 王建敏          11           11              0            0             否            4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对于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1、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报告期内,公司担保均为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属公司正
常经营活动需要,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风险可控,且履行了相关审
议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3、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2020 年 7 月,公司顺利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
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经核查,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法行为。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对候选人的
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
具体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
理水平,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5、聘任或者更换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独立、
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
独立性、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机构。

    6、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因公司 2019 年向中国证监会递交 IPO 申报材料,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 2020 年 7 月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上市发行时做出
的相关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8、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公司自 2020 年 7 月上市后,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监督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确保投资者第一时间获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9、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
制监管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并得到有效地执行;提升公司经营管
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10、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分别担任了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根据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与各委
员会的工作,对公司发展规划、重大事项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审计委员会
对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内外部审计、风险管控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及时督促审
计工作的开展,并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发表书面确认意见;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和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提出建议;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查了公司薪酬考核体系,对董事及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薪酬方案执行
情况进行了必要监督。

    三、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0 年,我们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期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走访和考察,听取公
司经营管理情况汇报,与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并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协助公司稳步提升整体治理水平。除此之外,我们通过不定
期进行现场检查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各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为我们充分履职提供有利支撑。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
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材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除此之外,我们对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我们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及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加深相关法规政策尤其是公司治理、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努
力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同时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各项信息及时披露进行有
效的监督和检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的情况;履职期间没有对相关议案弃权、反对的情况发生。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我们工作给予了大力配合和支持,为我们履职提供了便利条
件。2021 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
及时了解行业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运作的影响,充分发挥各自专长,促进公司稳定健康
的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发权益。

    特此汇报



    独立董事:王晓莹、雷贤卿、王建敏


                                                         2021 年 3 月 30 日